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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掛牌督辦,本市首例利用赴境外演出團體夾帶偷渡人員非法偷越國境案(本報曾報道)日前又有新進展,涉案主犯、外籍人員練某在返回國內的第一時間落入法網,並已被移送市檢察院第一分院審查起訴。
練某,美籍華人,今年55歲,因為組織國內演出團體赴境外演出而經常往返於中美兩國之間。去年初,他通過夏某在美國的哥哥與夏某結識。練某給夏某介紹了一條生財之道,可以在每個演出團中以化妝師、劇務等身份夾帶幾個人出去。練某承諾,只要她幫忙聯系准備出國的打工人員,就可以拿到提成。見有錢可賺,夏某欣然答應。此後,她又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南方人葉某、季某,幾個人一拍即合,決定聯手乾一番大事。由於在這個過程中要經常使用電腦發送電子表格以及信息,不懂電腦的夏某把女兒喬某也拉了進來。
2007年11月30日,夏某及女兒、葉某、季某在護送田某某等偷渡人員從首都機場離境時,被本市公安乾警抓獲歸案。練某則僥幸逃過了警方抓捕。半年後,練某剛剛返回國內,就被公安機關抓獲。
由於練某系美籍華人,依照刑訴法有關規定,他已被移送至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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