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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出命案,血跡滲到樓下,樓下住戶起訴提出裝修損失及精神損失,日前河東法院審結首例相鄰污染侵害糾紛案。
日前,王倩一家三口來到河東法院立案庭要求立案。原來,他們和張大朋是鄰居關系,張大朋住在她家樓上。去年,張大朋家中發生一起惡性殺人案,他的兒子張海持刀在屋子裡行凶釀成命案,導致張大朋的屋內遺有大量血跡。
事發後,張大朋用清水衝洗屋內血跡,造成血水通過樓板滲到樓下的王倩家中,導致王倩家的屋頂、牆壁都被污染。
王倩為了清除血跡拆除了原有的裝修,並重新進行了清洗粉刷。她認為這個污染是惡性殺人案件形成的血跡污染,不僅給自己造成一定的財產損失,更造成極大的心理傷害,恐懼感覺始終難以消除。所以起訴要求張大朋賠償幾萬元的裝修損失及精神損失。
承辦法官安呈民在接到此案件後,與雙方進行了接觸,了解到張大朋是位70多歲的老人。面對這起案件,安法官考慮到王倩主張賠償精神損失缺少法律依據,但從情理上講又不為過。但是又想到張大朋是位年邁的老人,家庭的不幸已經對他形成了打擊,再有賠償案件牽扯,心理上是否能承受得了?
為能妥善解決這起糾紛,安法官多方尋找,找到張大朋的家屬,對其曉之以理、動之以情,要求家屬配合法院工作,協商解決鄰裡矛盾。同時,也對王倩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促使她體諒張大朋的特殊情況,多給予理解。通過不懈努力,雙方最終達成一致意見,張大朋給予樓下住戶一定的經濟補償。
(涉案人物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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