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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漲15%,還是漲115%,供熱成本更不能由企業說了算……』在11月1日蘭州的采暖期到來之際,一場圍繞供熱是否提價、如何提價的爭論,目前正在蘭州進行。
在物價部門日前舉行的燃煤供熱價格調整聽證會上,除了熱議漲幅之外,有關供熱成本的監審問題,也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
燃煤供暖提價多少合適蘭州今年的供熱,因為煤、水、電等主要供熱成本價格上昇因素而受到影響。為此,蘭州市建委向市物價局提交了『蘭州市燃煤供熱價格調整方案』。
在聽證會上,市供熱管理辦公室負責人宗效金作為經營者代表提出了漲價申請:居民供熱價格由現行每月每平方米2.8元調整到6.02元,漲幅115%。
其理由是:現行城市供熱價格根據2003年成本狀況測算,目前供熱價格水平偏低,供熱企業全面虧損。近些年,煤、水、電、職工工資、維修材料等主要供熱成本項目都有了很大幅度的提高。
『據我們調查測算,蘭州市目前燃煤鍋爐供熱部分,按100%的收繳率計算,成本為每月每平方米5.22元。』宗效金認為,按照成本加微利的城市供暖定價原則,提價到6.02元較為合理。
但這一漲價方案卻遭到了消費者代表的質疑。
『供暖提價可以,但漲幅不能過大,否則居民難以承受。』有消費者代表提出,若按每戶居民70平方米住房計算,熱價由現行2.8元漲到6.02元後,5個月的采暖費支出將由現在的980元上昇到2107元,負擔太重。企業職工韓進軍和居民代表韻晨曦等人以自己的民意調研為依據,認為調整幅度最好能控制在15%以內。
成本監審受到質疑在舉行聽證會前,主辦方蘭州市物價局曾委托市工農業產品成本調查隊完成了一份成本監審報告。
該調查隊於今年7月1日至8月31日,對蘭州靜安物業管理公司等11家燃煤供熱單位2005年~2008年供熱成本進行了監審。按照核算,2007年~2008年采暖期燃煤供熱總成本為9310.58萬元,單位面積成本每月每平方米3.27元。
監審部門還針對煤價上漲等因素對2008~2009年采暖期的供熱成本進行了測算。報告認為,今年以來由於煤、電、人員工資上漲因素,2008年~2009年的定價總成本是14029.82萬元,單位面積成本為每月每平方米4.93元。
據稱,在測算時,調查隊依據市物價局與市供熱辦聯合采集的今年8月21日由靖遠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公布的混煤價格數據,並綜合了室外管網維護費、人員工資上調等成本上昇因素。
據了解,早在舉行聽證會10天前,主辦方在確定了聽證代表後就當即下發了有關漲價材料,其中包括這份成本監審報告。但規定聽證代表不能對外公布漲價材料,不能接受記者采訪。
『成本報告應該在聽證前完整公示。』面對這份曾『密發』的成本監審報告,一些消費者代表提出了質疑。市消協秘書長房青州等人認為,供熱成本是確定供熱價格的基礎,消費者對此享有知情權。
誰來審核供熱成本許多聽證代表圍繞如何審核供熱成本、由誰審核供熱成本等問題,展開了熱議。
『成本核算不夠科學,從專業角度看,還有一些疏漏。』蘭州市政協委員、注冊會計師張萍認為,目前供熱核算中的成本報表和成本分析等方面,還存在許多不規范的問題,掩蓋了真實的普遍供熱成本。
有代表認為,作為公共服務企業,供熱單位的成本賬務應該適時公開。『幾乎所有核算數據都由供熱單位單方面提供,缺乏客觀、公正。』蘭州大學法學院教師汪振江說。
一些聽證代表認為,不能把供暖企業的所有費用都攤入供熱成本之中,更不能把企業可能因粗放式管理造成的熱能浪費轉嫁給用戶。
據悉,早在2006年國家發改委就公布了《政府制定價格成本監審辦法》,明確規定:凡是需要實行聽證制定價格的商品和服務,都要進行成本監審。列入成本監審目錄的商品和服務,未經成本監審的,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不得制定價格。這一規定對廣大消費者來說,是維護正當權益的保障。
有關人士指出,成本監審雖然早已經成為物價聽證會前的規定動作,但如何實施成本監審,卻長期缺乏權威的標准操作規范,建立完整的公共服務類產品成本監審制度是當務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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