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隨著寒冬的臨近,很多正在尋找房源的租客開始越來越關注房屋冬季的使用狀況。對此,房屋租賃中介機構有關工作人員建議,在冬季租房中,供暖費用和房屋的各項硬件問題不可避免,租客在同房主簽訂租賃協議前,一定要確認取暖費等費用由誰承擔和房屋的居住環境等。
供暖期即將到來,有的承租人在交納房屋取暖費用時發現房主拖欠此前的供暖費用的狀況,也有的承租人在氣溫大幅下降後,也開始擔心進入冬季後,房屋的居住情況。但承租人一旦與房屋出租人確定租賃關系,發現問題後便難以解決。對此,房屋租賃中介機構的業內人士表示,冬季房屋租賃和買賣過程中的供暖費用糾紛、房屋居住條件問題等都比較多,以供暖費用為例,很多承租人由於租房初期不是冬季,沒有考慮到取暖費用問題,冬季到來後,便出現承租人與出租人關於取暖費用的糾紛。為了避免這些不必要的麻煩,承租人在租賃房屋前,需要同出租人確認取暖費等季節性費用的分擔方式,並且考慮到不同季節房屋的居住條件,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予以明確,而不能以口頭承諾代替文本協議,以此作為維權的依據。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