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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近三年的討論和修改,《循環經濟促進法》於2008年8月29日由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並將於2009年1月1日起實施。相關專家日前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法規中明確規定的『生產者負責制』和『強制回收產品目錄管理』對家電行業將起到導向性作用,並可能促進我國家電制造業的產業昇級和行業洗牌。
『生產者的責任延伸』最受關注
《循環經濟促進法》草案專家稿起草組成員、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李艷芳介紹,法規明確規定了生產者的責任延伸。所謂生產者的責任延伸,即要求企業對其生產的被列入強制回收目錄的產品和包裝進行回收。如果企業自己不能回收,就要出資委托相關單位進行回收。如果企業生產的產品既不能回收,又不能進行無害化處理,就要對企業進行處罰。在法規頒布以後,國家發改委和環保總局將聯合制定強制回收產品和包裝物的目錄。屆時,所有被列入目錄的行業和企業,都必須履行強制回收責任。
中國家電協會副理事長、中國家電協會廢舊電子電器再生利用分會會長劉福中表示,國務院有關部門將分批制定、出臺強制回收目錄。在制定目錄時,也會充分考慮到我國國情和行業的實際情況。據了解,目前空調、冰箱、洗衣機、電視、電腦這五種電器產品已被納入到強制回收產品目錄。劉福中指出:『將來強制回收的家電產品范圍還將逐步擴大。企業需要注意四方面的內容:一是對廢棄產品和包裝進行回收;二是對可再利用資源,企業要負責利用;三是對因不具備技術經濟條件而不適合利用的,企業要負責無害化處置;四是要全面貫徹能效標識制度。』
據介紹,國際上實施強制回收的時間並不長,也不是所有產品都要求強制回收,比如在歐盟,主要要求的是電子、家電產品的回收責任。從2006年起,歐盟要求對所有出口到歐盟的家電,報廢後,企業都要進行回收。我國家電出口企業要麼把報廢的電器運回國內處理,要麼委托當地企業進行處理,但這兩種方式的處理成本都非常高。歐盟的這一規定,對我國電器出口企業的影響非常大。因為我國家電出口企業需要在歐盟重新注冊,要符合歐盟的要求,還要采用一些新的零配件等,這些至少會增加企業5%-8%的生產成本,國內單個企業很難負擔得起高額的回收費用。為了應對歐盟的這一規定,中國家電協會正聯合一些企業成立專門的家電回收機構。同樣,我國《循環經濟促進法》的實施,將對家電業產生較大影響,眾多中小制造企業並沒有回收產品的能力,他們在該法規實施後,可能會由於成本增加過大而面臨轉行或是倒閉。
業內專家一致認為,環境成本是企業必須付出的。正如劉福中指出,家電業如果以量和規模來維持發展,會後勁不足,缺乏發展動力。對於企業來說,應該以法規為依托,從中找到新的發展道路,提高產品的附加值,這樣,纔能奠定良好的發展基礎。
企業應從多方面進行准備
李艷芳認為,由於《循環經濟促進法》要求企業履行回收廢舊產品的責任。在法規實施後,生產者要從產品的選材、設計進行考慮,產品變成廢物後怎麼纔能最經濟地進行回收,對企業的生產工藝、生產設備、設計理念都會產生很大的影響。
劉福中指出,企業首先要做到對廢舊產品進行全方面的關注,要思考如何建設回收體系以及廢舊產品如何處理的問題。企業既可以自己建設回收體系,也可以聯合其他企業建設,或是委托有資質和能力的第三方來負責回收,比如回收公司或社區回收站等。在處理方式上,要交給具備條件和資質的企業來處理拆解,並要考慮哪些是可再利用的廢舊資源。
由於發展階段不同,發達國家的循環經濟立法多強調資源化,強調環境保護,而我國則遵循『減量化是循環經濟第一法則』的要求,重點強調『減量化』,從而保證在發展的源頭上實現資源節約,在發展的過程中實現多重利用,在發展的結果裡實現綜合效益。因此,劉福中認為,企業要走綠色設計和制造的道路來發展產業,實施綠色化管理,嚴格建立綠色采購制度,不采購有危害性的元器件或原材料。在產品設計上,實施綠色設計,作易回收的設計,盡量不采用焊接或鉚接設計;盡量采用易降解、無毒無害低毒低害的元器件或原材料;盡量采用可再生利用的原材料;考慮長壽命產品設計,尤其是耐用產品。在產品重量上,盡量選擇合理匹配重量的元器件或原材料;在數量上,盡量采取產品零部件通用化;減少原材料品種,達到易拆解的目的。
回收條例有望年底出臺
《循環經濟促進法》也從法律上認可了二手家電市場的合法性,並對該行業作了約束和規范化管理。如規定廢舊產品允許再加工修復成為二手產品銷售時,必須貼有標識說明是再利用產品,以達到誰銷售誰負責的目的;國家還要制定二手家電的質量標准,對於違反條例的企業進行處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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