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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十月是結婚密集期。最近本報常接到讀者反映,一些婚慶公司租賃的婚禮車隊為求氣派在公路上搶道,甚至拉警笛,以致不少行人錯把婚車當成了警車。
12日下午,市民哈女士在河北區普濟河道橋附近看見一隊婚車急速駛來。打頭的是輛廂式汽車,正開著後蓋錄像。緊隨其後的是輛加長型悍馬牌高級汽車。後面還跟著十多輛清一色的寶馬牌汽車。車隊經過路口時,那輛悍馬牌婚車竟然『喔、喔、喔』地拉響了警報器。行人十分反感:婚車又不是警車,怎能隨便拉警報呢?況且『上路結婚』也是件吉利事,而拉著警報器過街如押解犯人一般,很是不雅。
針對一些豪華婚慶車輛為了趕場或時髦私自加裝警報器的情況,記者采訪了市公安局。據了解,普通車輛不許隨便安裝任何警用工具,而警車也只有在執行特殊公務時纔允許拉響警笛。婚慶車輛安裝警報器是不允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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