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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該不該救市其實是偽問題,不存在救不救,而是如何救,采取什麼方式救,什麼時候救?地方政府救市的原因不外乎如下幾點:
世界性金融危機來勢洶洶,美國次貸危機已成前車之鑒(當然,我國的樓市現狀與美國有所不同),救市就成了一些地方政府的正當性選擇。
有分析認為,房地產業與50多個行業有較高關聯度,住宅建設投資通過消耗水泥、建材、鋼材等上游行業產品,對經濟的拉動系數為1.95左右;對下游行業產品如家具、家電等消費市場的帶動系數為1.3~1.4。這些數據的准確性有待證驗,但樓市遇挫會導致許多行業受損,應是事實。在當前內需不振的情況下,一些地方政府把希望寄托在樓市上,應是必然。
再加上一些政府部門很難擺脫土地財政依賴癥,有的地方僅僅房地產業納稅額一項,就佔地稅總額的1/3強。同時還有一些因素導致政府救市,比如近年來主管房地產行業的官員腐敗,有的甚至直接囤房、炒房,他們怎麼可能願意房價下跌?有房地產商透露,樓盤超過40%的利潤全部被相關職能部門『層層消化』掉了,他們又怎甘心放棄豐厚的外財?因此必然托市、救市。
此外,這也與利益集團的『綁架』有關。樓市一旦崩盤或者持續不景氣,受損嚴重的還有銀行。
在公眾對房產新政所知闕如的情況下,為何房地產人士率先知道?房地產商是否參與並影響了住宅和城鄉建設部提出的方案?誰都知道不讓地方政府救市是不可能的,不讓房地產商公關也是不可能的,關鍵是中央政策不能動輒被影響、被左右。任何一項新政,如果不經過公眾參與,沒有足夠的辯論,沒有必需的制衡,都容易貽人口實。此次,美國政府推出數千億救市計劃,幾經反復纔最終被通過,見證了理性之治和民意之治的雙贏。我國推行房產新政時,何不同樣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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