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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晚上10時許,儋州市新州鎮西邊村小學最後一位溺水女學生的屍體被打撈上岸,家長悲痛欲絕。這是儋州市在本月內發生的第二起學生溺水死亡事故,西邊村小學的校長羊造開今天(21日)被教育局免職。
就在本月13日,第一起事故中那大九小校長剛被儋州市教育局停職檢查。10月9日,那大九小3位學生在上午放學回家後,中午1時許結伴到一爛泥潭玩水,不幸溺水死亡。
相隔10天,6位學生在北門江摸河螺時,不習水性卻冒險一同牽手過江,不幸被河水衝走,溺水死亡,在當地引起社會關注。儋州安監部門認定這是一起意外事故。儋州市教育局調查,獲悉溺水死亡的3位女生都沒有學籍檔案,年齡均大於15歲,最大的有18歲,屬於非小學適齡學生,3位學生都是西邊小學校長擅自應家長的要求,違反有關規定同意安排到其學校就讀的。
鑒於西邊村小學校長不按照學籍管理規定,擅自讓非適齡學生到學校上課的錯誤行為,儋州市教育局決定免去羊造開校長職務。同時,該市有關部門召開緊急會議,決定成立以副市長王月花為組長的學校安全管理督查工作小組,立即對全市各中小學校進行突擊檢查,發現學校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將責令其限期整改,要求學校加強安全教育。
『兩年來,儋州市因為學生溺水事件,被教育局免去的校長不下10位,每學期第一周班會就是安全教育課,但是,學生溺水事件依然發生。』儋州市教育局負責人表示,學生溺水事件幾乎都是發生在校外,時間一般都發生在夏秋季節的節假日和放學以後,由於缺乏形成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聯防監控體系,學校對預防學生溺水事件方面處於孤立無援、無計可施的境地。
該負責人建議,國家應對未成年人在戶外涉水進行立法,對未成年人在沒有其監護人的陪同下涉水,應該對監護人做出相關處罰或者處理。用法律形式明確家長、社會、學校承擔的責任,促進家庭、學校、社會形成聯防監控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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