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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本身缺陷使得消費者財產受損害,能否獲賠?日前,江蘇省泰州市高港區消費者協會成功調解一起類似糾紛。
趙女士花2550元在某電動自行車專賣店購買了一輛某品牌電動車。自從使用這輛電動車後,趙女士的皮鞋經常出現劃痕,部位均在右腳鞋子的後側,卻找不到原因。某天,趙女士准備騎電動車上班,她習慣性地用右腳往後蹬電動車的腳橕支架時,聽見一聲響,皮鞋上隨即出現了一道劃痕。經仔細檢查,趙女士發現該電動車腳橕支架的邊沿有一處鋒利的毛刺。隨後,趙女士向高港區消協投訴,要求店家賠償相關損失。
消協工作人員經過實地察看車輛和現場模擬演示後,認定該電動車產品質量存在瑕疵,導致趙女士鞋子被劃傷。經過消協調解,雙方達成協議,由銷售商為該電動車更換腳橕支架,並賠償趙女士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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