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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熱價格該不該上漲?漲多少比較合適……10日,濟南市對居民供熱價格調整進行了聽證,供熱的聽證價格為27.53元/平方米,比現行價格上調了5.33元/平方米。38名聽證代表中,大部分對供熱價格上調表示理解和支持,只是在調整幅度、報停等方面提出了各自的建議。
在聽證會上,濟南市供熱辦表示,目前,省城集中供熱面積達到4256萬平方米,集中供熱普及率46%,其中居民住宅3060萬平方米。近年來煤炭價格大幅上漲,供熱成本急劇增加,供熱企業嚴重虧損。根據物價部門的核算,最終申請熱價在原來每平方米22.2元的基礎上,上漲5.33元,達到27.53元,同時對城市公共供熱管網外居民熱價、陽臺和閣樓計價、供熱報停收費等提出了調整意見。
38名與會聽證代表分別闡述了自己的意見和建議,大多數對熱價上調表示理解,不過調價幅度應適當,每平方米上調5.33元幅度有點大。不少代表還認為城市公共供熱管網外居民熱價、陽臺和閣樓計價、供熱報停收費等調整方案並不完全合理,並提出了各自的觀點。
濟南市物價局局長孫建民表示,聽證會後,物價部門將盡快匯總聽證代表的意見,在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的范圍內,充分兼顧企業和消費者利益以及有利於促進城市供熱事業可持續發展、有利於提高人民群眾生活水平的基礎上,研究制訂供熱價格調整的具體方案,報市政府批准後執行。
據了解,現行的價格是2005年1月1日起執行的,普通居民住宅為22.2元/平方米,低保家庭為19.5元/平方米。
供熱價格調整聽證會上——代表激辯五大供熱焦點
10日,濟南市舉行的供熱價格聽證會上,38名與會代表紛紛就省城集中供熱價格調整發表了各自的意見,聽證代表就供熱價格調整幅度、陽臺如何收費等問題展開了激烈的爭辯,其中,政府供熱補貼落實到居民、暖氣報停收費等五大問題成了與會代表爭論的焦點。
-焦點一:居民用熱『暗補』改『明補』
供熱價格聽證會中,部分聽證代表建議政府對居民用熱應由『暗補』改為『明補』,將政府補貼直接補貼給取暖用戶。聽證代表認為,政府每年給企業的供熱補貼,實際上補貼了城市居民,包括很多根本不需要補貼的高收入家庭,不能真正體現政府的資金調節職能。
市政府法制辦的於紅梅代表建議,如果政府將補貼企業的錢,拿出一部分補給困難群眾和低收入家庭,則能相對平衡中、高收入家庭和低收入家庭的差距,更好地體現社會公平,樹立良好的政府形象。
於紅梅代表認為,現行供暖體制下,政府按照單位面積采暖價格補貼,導致了低收入人群所享受的政府補貼不同,造成了社會再分配的不公平;而且省城供熱普及率僅為46%,很多低收入家庭未參加集中供熱,目前的供熱『暗補』方式,部分低收入家庭便無法享受政府的這項優惠政策,對這部分人群來說是不公平的。
-焦點二:暖氣報停收費不合理
供熱價格調整申請中表示,根據濟南市供熱管理條例『采暖期內有條件間斷采暖的熱用戶可根據實際用熱天數繳納采暖費,但停用期間應繳納熱網運行費』。供熱部門建議具備停熱條件的用戶申請停止用熱時,按總熱價的15%收費。這一建議遭到了部分聽證代表的反對。
於紅梅代表認為,供熱部門提出的供熱報停收費依據是濟南市1999年的政府令,2007年199號省政府令中對於供熱報停並沒有規定收取費用,只是要求辦理手續,按照後法優於前法的原則,對具備停熱條件的熱用戶申請停止用熱時,建議不應當收取費用,因為停熱後用戶已經不再佔用供熱企業的熱源,收費是不應當的。
根據有關規定,2010年省城供暖將實現『汽改水』,供熱系統網損控制在5%以內,因此高捷代表認為,暖氣報停按照總熱價15%收取不合理,應該按照熱價的5%收取,不能因為現在部分供暖管網暫時未能實現『汽改水』便將報停費確定為15%。
-焦點三:漲價幅度不宜太大
濟南市10日舉行的供熱價格調整聽證會上,絕大多數代表認為,隨著煤、水等價格的上漲,供暖調價是可以接受的,但幅度不宜太大。
來自統計部門的王秋莉認為,供熱價格漲幅需要適度,按照供熱部門的調整申請測算,如果供熱價格由每平方米22.2元調整到27.5元,僅此一項便能拉動濟南市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0.1個百分點,建議供熱企業通過自身挖潛,采用新技術、新設備,加強內部管理,節能降耗減少成本。
濟南市人大代表孫仲華認為,省城供熱應該有一個和諧的價格,由於濟南市民的工資與其他城市相比較低,多數單位效益不好,不負擔取暖費的補貼,供熱部門提交的今冬供熱成本價為每平方米39.9元,經物價部門審核為31.63元,建議供熱價格調整以物價局監審機構審查的價格為准,價格漲幅不宜過高。
-焦點四:供暖時間需靈活調整聽證會上,部分聽證代表對濟南市11月5日至次年3月25日的供熱時間提出了不少建議,代表認為,供熱部門完全可以根據省城氣候、天氣等因素靈活掌握縮短供熱時間,降低供熱成本,而不是一味地通過供暖漲價消化成本上漲。
劉永海代表認為,濟南市現行供熱體制很不科學,供熱初期濟南天氣並不算冷,而供熱末期省城溫度已經比較高,但仍然繼續供熱,造成了很大的能源浪費,增加了熱用戶的負擔。因此建議采暖期改為靈活的時間,這樣既節約能源,又降低了用戶的負擔。
李富剛代表建議,根據濟南市的氣候,可將原供熱時間拖後幾天,停暖時間提前幾天。集中供熱時間大體控制在120天以內,而不應當以供熱時間為人大確定而拒絕調整,應當根據客觀實際而定。
焦點五:陽臺如何收費?
槐蔭區青年公園街道辦事處的張華代表認為,封閉式陽臺安裝暖氣設施按照全部面積收取暖氣費是可以理解的,未安裝暖氣設施的封閉式陽臺要收取50%的暖氣費感覺不合理,他在調研過程中,轄區居民對此也強烈反對。張華認為,未安裝采暖設施的陽臺封閉後本身就有利於保暖,有利於減少熱損耗,如果還要收費不合理。有聽證代表認為,如果陽臺沒有安裝采暖設施,就證明沒有供暖,不供暖當然就不能產生暖氣費用。
熱電部門一位代表認為,調價申請中的『封閉陽臺有采暖設施的按全面積收費,未安裝采暖設施的封閉式陽臺按半價收費,未封閉陽臺不收費』應暫緩執行,因為今冬供熱期馬上就到,陽臺面積測量涉及千家萬戶,工作量大,倉促實行,容易引起供用熱雙方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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