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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池老漢和40多名業主因為供熱收費等問題與小區物業打了四次官司,但『屢打屢輸』,池老漢表示『再也折騰不起了』。
此類案件,北京市法院2002、2003和2004年分別受理了1089、2035和4209件。
『供暖價格隨著供暖改革的推進,成為一個大問題。』社區問題專家魏公吶昨日告訴《第一財經日報》。
昨日,中華律師協會、清華大學法學院共同舉辦研討會,探討如何通過推進立法來深化供熱體制改革。據透露,討論形成的意見,將以議案或提案的方式提交3月份即將召開的全國『兩會』。
過去幾十年,中國一直實行『單位包費、福利供熱』的供暖體制,當前進行的改革,就是要由集中供暖變為分戶供暖,計費按分戶計量用熱量收費,補貼方式有暗補改為明補,以期達到節能公平的效果。
但在實踐過程中,圍繞供暖費的糾紛不斷增多。天則經濟研究所所長盛洪認為:『這種結果和缺乏一個科學的定價機制直接相關。』包括定價原則、定價程序等等,現在都沒有很明確的規范。
時下,圍繞取暖費收繳問題出現的糾紛主要有幾種,其一,取暖但拒絕交公攤費;其二,不取暖,拆掉暖氣片,被判交采暖費;其三,不取暖,交了公攤費,被判接受供暖。
除了以上問題,『未來可能還會出現新的糾紛。』北京義派影響性訴訟研究中心理事會秘書長王振宇認為,按照現狀,采暖用戶擅自拆裝暖氣片組來減少交費等行為也將會引發矛盾。
魏公吶認為,中國熱改最基礎的應該是『立法先行、司法獨立和監管有力』。
至於立法,他認為,應該兼顧買方(采暖的百姓)、賣方(供暖公司)和監管方(政府)三者的權利和義務,對其分別予以明確,力求平衡,特別要考慮低保人群的采暖問題。
在定價機制問題上,盛洪認為,立法要把政府行為予以明確,『可以參照別的公共服務品,普及公共服務意識,給予業主適當的政府補貼』。
社區專家舒可心則認為,成立業主委員會是解決包括供暖糾紛等諸多問題刻不容緩的事情,而法律應該對業主委員會的身份、權利和義務等在現有基礎上給予明確。
據了解,供熱立法的制定已經明確列入了建設部的『十一五』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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