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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在維護機動車駕駛學員合法權益、規范機動車駕駛人培訓市場秩序和提高駕校培訓質量的『培訓協議』制度,今起實施。
據了解,今天起,各駕校招收學員時必須與學員簽訂『培訓協議』,否則車管所不予受理申請駕駛證手續;各駕校到車管所辦理申請駕駛證手續前,應將『培訓協議』編號填寫在《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記錄》右上角,持每名學員『培訓協議』、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機動車駕駛人身體條件證明到車管所辦理申請駕駛證手續;車管所受理初次申請機動車駕駛證和申請增加准駕車型時,應逐一審查駕校報送的『培訓協議』『培訓記錄』『保險附表』『培訓學員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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