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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和小劉通過某大學BBS(電子公告牌)相識,相戀4個月即步入婚姻殿堂。然而,新婚蜜月還未過完,小夫妻便要『閃離』。近日法院審理認為,雙方僅為瑣事爭吵,感情並未破裂,依法判決不予離婚。
今年3月,家住南開區的小李通過其母校BBS認識了同城女孩小劉,雙方在BBS上通過一個月的網上『灌水』後,兩人即相約見面。此後,又經過3個月的戀愛,雙方步入了婚姻的殿堂。然而,由於婚後天天要應付的諸如柴米油鹽等生活瑣事,兩名年輕人開始產生矛盾,並互相指責。
庭審中,妻子小劉訴稱,小李在婚後依然沈溺於BBS,並結識了很多異性網友,關系曖昧。自己勸說小李時,纔發現丈夫性情暴躁,有時還動手打人,對婚姻和家庭極不負責任,故要求離婚。小李辯解道,自己上網聊天只是一種生活習慣,並未有背叛婚姻的行為,且當初與妻子小劉也是在網上相識的,妻子在婚前就應當了解自己的這一習慣,所以堅決不同意離婚。
法院審理後認為,二人婚後雖產生過不少矛盾,但多為生活瑣事,這是年輕人初次面對生活時缺乏心理准備所致,夫妻感情並未破裂,法院判決雙方不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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