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男子利用幫人換房之機將他人房產變賣,隱匿數年後再次出手,編造能低價購房的謊言,以交納房屋評估費等費用名義騙人錢財。後經事主報案,該男子被抓獲。日前,河西區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6年,罰金8000元。
家住本市河西區的華某系無業人員。1995年間,華某在小海地一換房攤處結識宋某,隨後利用幫助置換房屋之機,騙取宋某的信任。後華某以辦理過戶手續為由,騙得宋某的戶口本、身份證及房本,偷偷將宋某的房屋變賣,攜4.5萬元房款逃匿。1997年12月,華某憑著如簧巧舌,打著繼續為宋某換房過戶的旗號,又騙取宋某6000元。此次得手後,華某為躲避追究便隱匿起來,直到2005年,華某見房價一路飆昇又打起了歪主意,他虛構房屋出售信息,編造能夠低價購買房屋的謊言,騙取了被害人於某的信任,後華某以辦理房屋購置產權費、房屋評估費等名義,先後騙取於某人民幣7.9萬元,逃匿。2006年4月,於某向公安機關報案,今年6月19日,公安機關將華某抓獲。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