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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某和王某冒充被撞傷者的哥哥,向撞人者索要錢財。錢沒拿到手,二人便將撞人者強行關在旅社內達18小時。日前,我市西青區法院依法審理了此案,呂某和王某均被判處非法拘禁罪。
呂某和王某系黑龍江省農民,2006年來津投奔親戚,並在西青區居住。今年5月4日14時許,二人在醫院門口遇到了鄰居阿寶(化名),阿寶說她被車撞了,來醫院做個檢查。當得知撞人者也在醫院時,呂某二人便主動要求替阿寶討要經濟賠償。
二人在醫院門口找到撞人者陳某,稱他們是阿寶的哥哥,並對陳某進行毆打,後索要3000元了事,還以不拿錢就告他非禮阿寶進行威脅。陳某當即打電話給自己妻子,讓她帶錢過來。
一個小時後,錢並沒有送到,呂王二人便將陳某強行帶到自己住處附近的一家旅社,將其反鎖在屋內。
直到次日13時,二人和陳某妻子約好,在學校門口拿錢換人。結果被埋伏在那裡的民警當場抓獲。
法院經審理認為,呂某伙同王某利用他人之間發生的民事糾紛,采取暴力和威脅的手段索取財物,並長時間非法限制陳某的人身自由,其行為已經構成非法拘禁罪。因呂某本次犯罪發生於緩刑考察期間,依法應撤銷緩刑,實行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王某在本案中起次要作用且認錯態度較好,依法酌情從輕處罰,判處拘役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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