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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服是一種統一著裝,學校一般都規定學生上學必須要穿。《珠江晚報》近日報道,近日珠海一些學校出現打破學生裝『日日穿』常規的做法,每周安排兩天讓學生們著裝『自由發揮』。這一做法引發了熱議。
打破常規引發熱議不新鮮,而且可以想見,這種熱議不光在當地會有,在別的地方包括在天津也會有。校服是個說大不大,說小卻絕對不小的事,因為它涉及到廣大的學生群體。所以,這種熱議,不能只是校方和家長們在『熱』,更得有學生的聲音。
校服制造出來,是為了讓學生穿的。但是,鮮見哪所學校在校服樣式上、在穿著規定上征求過廣大學生的意見。現在凡事都講求尊重民意。在涉及到學生的事情上,也講民意。然而這種民意,是有缺漏的。一件事一舉措出臺,征求教育界的意見、家長的意見、老師的意見,很少有征求學生意見的。
現在的學生,自我意識和主體意識都有了很大提高,但我們很多時候卻忽略了這種廣泛的『民意』。凡事都替學生決定了。有些事是需要硬性規定的,但也有不少事情是可以和學生商議的。這樣不僅可以充分尊重學生『民意』,最大限度地發揮校園民主,而且又可以讓相關決定順利地、而非強迫地得到實施。在關乎學生自己的事情上,應該更多地重視學生的『民意』。(東劍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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