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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叔叔有了錢,七個侄子為爭奪贍養權而大打出手,老人差點『想不開』而尋短見。幸好人民調解員及時介入,促成全家達成和解協議。
家住北辰區某村的老人趙某已年過80,膝下無子女,幾年來在七個侄子家輪流吃住。後來由於舊村改造,趙某分得39萬餘元和一套住房,七個侄子為爭奪老人的贍養權竟動起手。
村裡信息員獲悉此事,立即通報給北辰區司法局北倉鎮司法所。調解員聞訊趕來,只見七個侄子混打成一團,其中三人鼻子、臉、手都出了血,幾名婦女也揪頭發、拽衣服、相互拉扯著,連調解員都遭到磚頭誤傷。
調解員趕緊進屋去看老人,沒想到老人腳踩凳子,正把尼龍繩套拴在房梁上,欲尋短見。調解員連忙將其救下,經過耐心勸慰,老人總算斷了輕生的念頭。一群晚輩深刻反省後也悔恨不已。
經調解員多次走訪做工作,在尊重老人意願的前提下,全家達成協議:老人跟小侄子過,其他六人每人每月給付生活費50元。房產留給七人平分,39萬中每人分得2萬,小侄子因贍養老人可多分得5萬,其餘20萬老人自由支配,主要用於醫療費等開支。老人百年之後,若未另立遺囑,則遺產由七個侄子共同繼承。
調解員告訴記者,趙家人所簽訂的是份附條件的贈與協議,若七個侄子不按協議履行對老人的贍養扶助義務,則無權受贈其財產。該協議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並由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具有民事合同性質,受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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