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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國際刑警組織秘書長博薩應邀訪問中國,與公安部官員合影。
那個時候我國剛改革開放,很窮。我們只是從國內帶了些民族特色的小禮品送人。沒錢請客,就一個一個旅館地去拜會各執委會成員國和其他友好國的代表團,希望得到他們的支持。
【時間】1984年9月4日至11日【地點】盧森堡【事件】我國加入國際刑警組織【關鍵詞】國際刑警組織第53屆全體大會
1984年9月5日,在盧森堡舉行的第53屆國際刑事警察組織年會上,中華人民共和國被正式接納為該組織的成員國。同年11月,『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在北京成立,擔負著對外聯絡和打擊走私、販毒、偽造國家貨幣、國際恐怖活動和國際詐騙等國際性犯罪的任務。1986年和1995年又分別在廣州和上海設立了聯絡處。
加入國際刑警組織是歷史發展的需要
1978年,中國改革開放之初,隨著國際關系的變化和國家間的頻繁往來,跨國性犯罪開始向國內滲透,對我國社會治安產生了很大的衝擊。加入國際刑警組織、與外國同行攜手打擊各類國際刑事犯罪活動的問題,擺在了我國政府及公安機關的面前。
有著50多年刑警經歷、曾任公安部刑偵局局長、如今已76歲的劉文對加入國際刑警組織的過程回憶說:『1979年、1980年,中國分別接到了肯尼亞、菲律賓外交部的照會,邀請中國參加國際刑警組織大會。可那個時候,我們並不了解這個有著60多年歷史的組織情況,以為只是個一般性的會議。』
1979年,新華社記者采訪了國際刑警組織在肯尼亞召開的會議。令新華社記者極其憤怒的是,臺灣當局竟然以『中華民國』的名義派出了『中國代表團』參加了此次會議,會議中心還掛有『中華民國』的『國旗』。後來,經我國駐肯尼亞使館嚴正交涉,會議組織方撤掉了『中華民國』國旗。
正是由於新華社記者的采訪,中國纔初步了解了國際刑警組織的情況。該組織當時擁有成員國127個,總部設在巴黎,有現代化的情報網,與60多個成員國中心局有電訊聯系,每年召開一次大會,主要職能是為偵破國際犯罪提供情報合作。
劉文說:『那些年,在公安部與各國警察機構互訪的過程中,對方都在問,中國為什麼不參加這個組織?1980年,和我國有著友好關系的南斯拉夫來信,建議我國與國際刑警組織代表接觸。』不久,時任公安部治安行政局副局長的餘海宇借在國外開會的機會,與國際刑警組織代表布魯格見了面。這也是我國與國際刑警組織代表的首次接觸。
在前期周密調查的基礎上,1982年,公安部治安行政局以公安部名義起草了給黨中央、國務院的專題報告,並抄送外交部國際司征求意見。國際司非常贊同我國加入這個組織。經批准,同年秋天,時任治安行政局副局長的高旭專程赴國際刑警組織總部與秘書長博薩會晤。加入國際刑警組織邁出了實質性的一步。
『事實上,當年促使我國加入國際刑警組織的還有一個重大事件:1983年卓長仁一伙劫持客機逃往南朝鮮。在卓長仁等劫持中國民航296號班機飛往南朝鮮後,臺灣當局緊接著做工作要這些人。南朝鮮當局以我國未與其建交為由,將卓長仁等移交到了臺灣。』劉文記憶猶新。
必須先有解決臺灣會籍的方案
『當時的問題是,我國申請加入該組織必須先有解決臺灣會籍的方案。』劉文說。我們參加該組織的原則就是堅持只有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是惟一合法政府。臺灣如果願意以『中國臺灣地區警察組織』的名義可以留在該組織內,但不能派團長,無表決權,且會議中均不得出現『中華民國』的旗幟和國號標志,只能使用『中國臺灣』。
臺灣當局不同意。他們要求仍以『中華民國』的形式留在組織內,還提出了兩個德國同在聯合國的事例,並且采取各種措施阻撓中國的加入。那時,臺灣加入該組織已有20多年,在專門架設專用通訊臺與組織總部和一些成員國頻繁聯系的同時,大搞『金元政策』,讓各成員國馬上與臺灣斷絕關系有一定困難。而且,美國偏向臺灣這一點更是毋庸置疑的了。
劉文說:『此時,博薩有些為難。博薩對我們很友好。他是一個非常公正、講法的人。我們能夠成功加入這個組織,得益於博薩在裡面的斡旋。』博薩提出,雖然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但是因為該組織章程並無開除成員的規定,要解決臺灣問題需要一定的時間。他希望中國政府通過外交途徑向各有關國家進行必要的外交交涉,以便這些國家政府做出符合同中國已建交必須支持中國的決定。博薩指導中國寫成正式公文
為了爭取更多成員國的支持,我國緊鑼密鼓地做工作。通過刑事犯罪國際研究中心副主席、比利時內政部秘書長楊森斯和意大利法學教授巴雷塔去疏通歐洲、非洲各國警察機構的關系,收到了很好的效果。這些國家都表示支持中國。
1983年,博薩提出了三個方案,其中第二個方案是中國設兩個中央局,北京和臺灣各設一個,各派各的代表。與博薩會晤的時任公安部刑偵局副局長劉文當場否定:『這是兩個中國,不行。』
次年初春,博薩應邀訪華。公安部部長劉復之、副部長李廣祥再次闡明了我國加入國際刑警組織的原則立場———臺灣只能以『中國臺灣地區警察機構』的名義留在組織內。同時,劉文受劉復之的委托正式遞交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申請加入該組織的申請書。
作為國際性的公文,申請書必須用法語書寫,而且要求很嚴。當時,只有國際政治學院外語系的講師雷良錦參與了翻譯工作。細心的博薩指出了這份申請書中存在的詞語和語法上的錯誤,他主動帶著工作人員和雷良錦一字一句地重新翻譯,最終正式成文。
1984年9月,第53屆國際刑警組織年會即將在盧森堡召開。8月,公安部派出了精兵強將奔赴國際刑警組織做工作。博薩也說,美國和臺灣當局強烈反對大會討論中國加入該組織的申請。臺灣要求保留其在組織內的全部權利,而部分執行委員對解決臺灣會籍問題感到為難。博薩希望中國加強工作力度。
時間緊迫。大家回國後,有關部門馬不停蹄地向我駐102個國際刑警組織的成員國的使館發電,讓使館做所在國家的工作,最後,有91個國家明確表示支持。對此,公安部決定,派代表團參加國際刑警組織第53屆全體大會。
1984年9月初,代表團到達巴黎後,再次強調中國的原則立場,並表示在中國被正式接納為成員國之前,將不出席會議。
復雜的國際斗爭硝煙彌漫。美國提出,國際刑警組織應該尋求辦法讓臺灣留在該組織內。
代表團成員、國際政治學院外語系講師(現為教授)雷良錦回憶說:『原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聯邦共和國非常友好。當時多虧了南斯拉夫,幫助我們打聽各國代表團的駐地。那個時候我國剛改革開放,很窮。我們只是從國內帶了些民族特色的小禮品送人。沒錢請客,就一個一個旅館地去拜會各執委會成員國和其他友好國的代表團,希望得到他們的支持。國內帶來的禮品不夠,劉文副團長就帶著我們到跳蚤市場去買便宜的禮品。』
中國的申請曾被拒絕
1984年9月,盧森堡。
『我國代表團希望和臺灣代表團見見面,可他們只要一看見中國代表團就遠遠地避開了,從不打照面。』雷良錦說,『不過我們知道他們一直在背後做動作,希望成員國不要投我們的票。』
1984年9月4日下午,國際刑警組織大會討論我國入會申請。由於沒有參加會議,代表團一行焦灼地在大使館裡等消息。
消息來了———沒被接納。大伙傻眼了。
劉文馬上請南斯拉夫代表團來使館了解情況並磋商對策,一直談到深夜。為了表示感謝,劉文就請他們到當地最好的一家中餐館吃飯。沒想到剛到那裡,大家遠遠看見臺灣代表團一群人出來。聽飯店的老板說,臺灣代表團在這裡慶祝中國沒有被接納入會。面對著豐盛的飯菜,劉文難以下咽。回來後,中南兩方就接著起草向大會的聲明稿,然後再譯成法文、英文。一直到凌晨,大家纔休息。
第二天清晨,代表團請使館同志找來當天盧森堡的報紙,出乎意料的是,發現報紙上並沒說大會討論表決中國申請入會的事,只是發了個『中國加入國際刑警組織問題十分棘手』的消息。事情似乎有了轉機。
正當大家在房間裡議論的時候,9時30分,電話響了———是斯裡蘭卡刑偵局長跑到會場樓道裡打來的電話,說中國入會申請剛剛通過。怎麼會突然有了這麼大的轉機呢?劉文和大家心裡都有疑問。直到10年之後,中國纔得知,是計票出了錯,第二天重新投票。
接到這個電話不到10分鍾,歡欣鼓舞的中國代表團全體成員西裝革履地出發了。到了會場,臺灣代表團在發表了『抗議』聲明後全體退出會場,原『中華民國』的牌子被換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在一片掌聲之中,中國代表團在原副秘書長肯德爾的引領下進入大會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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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與國際刑警組織成員國的合作
1、1988年,我國首次成功押解潛逃國外的犯罪嫌疑人回國。這一年,福建省外貿總公司駐多哥公司經理胡正光、副經理楊苑琛攜300多萬美元潛逃,在當地藏匿。經國際刑警中國中心局與多哥警方聯系,取得支持,9月,以中國中心局名義派出民警赴多哥緝捕押解二人。
多哥警方非常配合,按我國的逮捕令將胡、楊二人緝捕羈押並協助聯絡從法國轉機事宜。多哥還派警官協助我方將二人順利押解回到中國。這為我國與尚無引渡條約的國家警方合作,成功實現變通引渡、追捕押解在逃人員回國,提供了經驗。之後,國際緝捕引渡重要在逃人員逐步成為國際刑警中國中心局的重要任務,且連年增多。特別在近幾年,平均每年發出紅色通緝令40多份,抓捕押解外逃犯罪嫌疑人20多人。
2、1995年10月4日至10日,國際刑警組織第64屆大會在北京舉行。時任國家主席的江澤民到會致辭。有130多個成員國的警察同行參加。會議通過了18項決議,討論了有組織犯罪、金融經濟犯罪及國際刑警組織的現代化建設和地區合作等一系列問題,圓滿完成了預定的會議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