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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今天(11月6日)從浙江省紀委得到證實,由省紀委一名副書記率領的省紀委調查組已進駐溫州,在當地紀委的協助下,目前正在對溫州市委常委、鹿城區委書記楊湘洪出國不歸違紀事件展開調查。
以楊湘洪為團長的鹿城區經貿考察團於9月19日離境前往瑞士、奧地利、法國三國訪問考察。9月30日結束訪問回國前夕,楊湘洪突然聲稱腰椎間盤突出舊病復發,要在巴黎住院治療,離開訪問團滯留法國不歸,同時托人給溫州市委帶回一份辭職報告以及住院證明。
記者今天獲悉,楊湘洪出國不歸違紀事件已引起了中紀委、浙江省紀委高度關注。經研究決定,省紀委派出調查組進駐溫州展開調查。調查組在溫州期間,調查楊湘洪違反黨政紀規定、滯留境外不歸的違紀問題以及乾部群眾所舉報的楊湘洪其他違紀違法問題。
據省紀委有關處室負責人介紹,經調查,如果楊湘洪只有滯留不歸違紀問題,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省紀委、監察廳將視情節輕重給予其相應紀律處分;如果楊湘洪是違紀違法後逃往國外的,按照有關規定,則給予開除黨籍與開除公職處分。負責人說,目前調查還正在進行中,最後對楊湘洪作何種黨紀政紀處分,只能等調查結論出來後纔能研究決定。
就楊湘洪出國不歸事件,記者今天采訪了著名國際法專家、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教授曾濤。曾濤認為,楊湘洪出訪滯留法國不歸,首先違反了法國關於外國人出入境管理制度的國內法規定,法國有關機構如發現其行蹤,應將其該遣返回中國。其次,中國、法國都是『維也納領事關系公約』成員國,中法雙方還簽有雙邊領事條約,如果中國方面提出要求,法國方面也應協助遣返楊湘洪回國。
曾濤介紹說,中國與法國簽訂有雙邊引渡條約。如果楊湘洪繼續滯留法國不歸,中國有關機構調查後證實楊湘洪涉嫌犯罪,確定楊湘洪為犯罪嫌疑人後,如中國方面提出引渡要求,法國方面也應依照條約規定,予以引渡。
[512506]網友:魏正毅 ip地址:[117.9.106.*] 於2008-11-21 20:29 發表評論: |
當逃亡所在國拒絕引渡潛逃官員時,中國應派特工人員暗殺潛逃的罪犯,剷除高官罪犯逃亡的路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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