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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化妝師在做婚禮跟妝期間,趁新娘不備偷走了新郎母親包內的千餘元現金。事主及時發現,化妝師在婚禮結束後即被抓獲。日前,法院以盜竊罪對該化妝師處以罰金3000元。
今年8月30日21時許,一場盛大的婚宴在天津市河西區一家飯店內舉行。新人將婚禮的具體操辦交給了一家婚慶公司,該婚慶公司安排專業化妝師劉某為新娘造型,並在婚宴其間跟妝。
2005年來津打工的劉某今年26歲,在某發廊擔任專職造型設計師,業餘時間則做婚禮化妝師。劉某在婚宴忙亂之時,趁新娘的換裝屋內無人,將新郎母親王某放在手提包裡的1100元現金竊走。
王某發現後,對曾逗留在換裝間內的可疑之人一一排查,最終將目標鎖定在化妝師劉某身上。婚禮結束後,在王某一再要求下,眾人從劉某身上發現所失贓款,王某遂即報案,公安機關很快趕到,將劉某當場抓獲。
被抓獲後,劉某積極退贓。鑒於其系初犯且積極退贓,河西區法院一審以盜竊罪對該化妝師處罰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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