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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第一跨海大橋——杭州灣跨海大橋 |
11月18日,杭州灣跨海大橋被撞事故案在寧波海事法院開庭審理,大橋工程指揮部請求法院判令肇事方新加坡籍『瀝青快車』輪船東SOLEADO PTE.,LTD.及其經營者AEROMIC SHIPING(S) PTE.,LTD.賠償其各項損失共計人民幣7882157元。
2006年8月11日中午,裝載著瀝青的新加坡籍貨輪『瀝青快車』號從臺灣高雄出發,靠泊在嘉興乍浦二期碼頭附近海域,由於船舶走錨失控而撞上正在施工中的杭州灣跨海大橋,造成大橋的引橋和北航道橋南高墩區結合部位混凝土承臺、墩身及箱梁結構物毀損,使正在緊張建設中的杭州灣跨海大橋的工程建設進度嚴重受阻。
事故發生後,根據大橋工程指揮部的申請,寧波海事法院於2006年8月17日依法對『瀝青快車』輪實施了扣押,同時責令該船船東提供950萬元人民幣的擔保。
在當天的庭審中,原被告雙方分別圍繞碰撞事故的責任分擔、修復方案的合理性及原告的損失等問題展開激烈的爭辯。原告認為,根據嘉興海事局的事故調查報告,認定本次事故主要是由於『瀝青快車』輪船長操作不當導致的一起重大責任事故,肇事方應承擔全部責任。被告方認為,雖然船長對船舶操縱有失誤,但由於大橋離錨地太近(僅有0.7海裡),致使船舶走錨後無法避免碰撞事故產生,並認為大橋施工方的警戒、監控設備方面存在嚴重缺陷,導致施救緩慢及碰撞事故發生,應負主要責任。針對有無必要更換箱梁而產生損失費用擴大問題,原被告雙方都邀請了國家知名的橋梁設計及評估機構專家到庭進行質證。
由於本案牽涉證據多,索賠費用大,且社會關注度高,法庭將在進一步調查取證後,再擇日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