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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義氣』的17歲少年常某,在搶劫夜總會女服務員後,將部分贓物用於給朋友還賭債,使這個被人扣留的朋友『重獲自由』。然而,這名少年『為哥們兒兩肋插刀』的行為並未得到法律的同情。近日,常某被南開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1年。
今年4月,馬某、常某、劉某伙同於某(另案處理),預謀搶劫夜總會女服務員黃某,並事先購買了三把尖刀。4月14日上午,四人來到黃某的住所周圍查看了地形,並用鋸條偷偷鋸斷了黃某家的護欄,然後一起離去。中午,常某和於某再次來到黃某家門外。常某先鑽窗入室,然後打開房門,讓於某進入室內。在屋內,二人翻箱倒櫃,竊得手機兩部、鑽石戒指、藍寶石戒指各一枚,鉑金鑽石項墜兩枚、鉑金鑽石耳釘一對,鉑金項鏈三條,以及珍珠項鏈、黑珍珠戒指、玉鐲等物品。作案後,常某和於某將部分贓物銷贓給一家金店。
雖然竊得大量財物,但常某等仍然不滿足。當天18時許,常某和馬某、於某蒙面持刀潛入黃某家中,專等黃某回家後實施搶劫。
事先准備一同前往的劉某,因欠賭債被人扣留而未能前往。在屋內,常某等人等到次日凌晨1時許,黃某和朋友王某打開房門進入室內,常某等人實施搶劫,搶走手機、照相機、現金1萬餘元和銀行卡等財物。搶劫得手後,常某等人攜帶贓款去找劉某,用贓款為劉某償還了賭債,使其『重獲自由』。
除了搶劫黃某之外,常某、馬某還於今年4月23日晚搶劫夜總會女服務員趙某一次,搶得首飾、手表、手機等財物,然後銷贓給一家金店。而劉某亦於今年5月31日攔路搶劫一名外地人士,劫得大量財物。
除常某外,馬某和劉某分別獲刑14年,本案其他被告人也受到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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