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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一名女孩被色狼推進了河裡,還遭到亂棒敲打。當她快要被河水淹沒時,女孩的姐姐奔來施救。此時,色狼男青年搶走了女孩一部手機逃跑。第二天,此人又以敲詐300元還女孩手機卡時,警方及時出動,抓獲了這名男青年。昨天,閔行區檢察院以涉嫌搶劫罪將唐建新批准逮捕。
10月22日晚7時許,暫住在金灣小區的17歲女孩小玲去靠河邊的公廁方便。 20分鍾後,姐姐小丹見妹妹未回來,急忙尋找。在夜幕中看到河裡有人,岸邊還有一人舉著長長的工具朝河裡的人頭上敲打。小丹快步走近纔看清河裡的女孩是自己的妹妹。岸上的男青年看到有人奔來,拔腿就逃。小丹救起妹妹後,看到她臉上多處出血的傷痕。
回到家,小玲告訴姐姐,她從廁所出來後,突然背後閃出一個人,一手勾住頸部,一手捂著她的嘴,然後直往河邊拖去。小玲拼命掙脫,此人欲強行拉開小玲褲帶,威脅小玲說:『我就想和你發生性關系,如果你再叫,就掐死你! 』
小玲掏出手機欲打給姐姐,該男子一把搶下小玲手上的手機,繼續對她施暴。小玲堅決不從,氣急敗壞之下,男青年竟然將小玲狠狠推進了河裡,還手拿蘆葦杆抽打小玲面部。小玲被救後發現手機已被搶走。
兩人當夜到派出所報案。小玲配合警方的偵查行動,借用母親的手機打電話給歹徒:『我可以不要手機,但你得還我手機SIM卡。 』對方回短信要求300元換卡。 23日,當小玲上前與歹徒准備交易時,警察當場制服男子。
經查,31歲的唐建新是來滬務工人員。他交代,那天他到朋友住處玩,天黑後在小區外圍散步,見一名漂亮女孩從公廁出來,想「玩玩她」,可沒有遂願,非常惱火,就把她推進河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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