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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公共場所室內溫度過高》的連續報道,引起讀者關注。記者調查發現,大多數商場、超市按照往年傳統設定溫度,冬季有下限無上限;近四成公共場所管理者對去年國務院下發的《嚴格執行公共建築空調溫度控制標准的通知》並不知情。
昨天上午,記者來到津匯廣場購物中心,發現賣場內溫度仍偏高,不少顧客拿著外套逛商場。津匯廣場管理中心的負責人告訴記者,整棟大廈的溫度都由物業管理處統一管理,包括賣場和寫字樓。記者問對方否知道國家對公共建築空調溫度控制標准有相關規定時,該負責人稱不知情,並表示他們每年都是按照自己的規定自行設定溫度,一般冬季在22℃左右,夏季不低於24℃。
隨後記者又采訪了本市濱江道、和平路上的十幾家大型商場和快餐店,發現超過四成的管理者對國家相關規定並不知情,冬季溫度設定有下限無上限,再加上人流多、照明燈光散熱等因素,造成公共場所室內溫度過高。
但也有工作人員表示,會按照公共建築空調溫度控制標准設定空調溫度,盡量做到節能減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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