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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道,臺灣特偵組偵辦陳水扁所涉部分弊案已近尾聲,最快在本月底前結案。特偵組檢察官已經著手撰寫『國務機要費案』、洗錢案、南港展覽館案及竹科龍潭基地開發案等四大案情的起訴書,特偵組本周將召開項目會議,針對起訴的方式進行最後的討論研商。
至於侵佔『機密外交』款項案及金控匯款等部分,檢方列為下一批調查重點。
三種可能偵結方式特偵組目前雖然傾向將四大案追加起訴,並案由臺北地院審理,但特偵組內部對四大案的偵結方式,仍有不同看法。特偵組本周將針對三種可能偵結方式,進行最後討論,分別是:
一、部分追加、部分起訴:就是將部分事實已在臺北地院審理的『國務機要費案』、衍生的洗錢案兩部分,采取追加起訴方式,並案法院審理。另南港案及龍潭案則直接起訴,由法院另一合議庭審理。
二、全部追加:四大案全部追加起訴,並案給審理『國務機要費案』的臺北地院合議庭。
三、不追加,直接起訴:這是因特偵組重查的『國務機要費案』,已遠超過查黑中心當年起訴范圍,可視為新案。因此不用追加起訴,四案都直接起訴給法院審理;再由法院內部協調,四案是交由原本審理『國務機要費案』的合議庭處理,還是交給新收案的合議庭接手處理。
有關南港展覽館案部分,因特偵組及臺北地檢署聯手偵辦,特偵組已與北檢協調,希望一起偵結。特偵組將只負責吳淑珍涉案部分,前『內政部長』餘政憲、力麒集團負責人郭銓慶部分,因兩人曾遭北檢羈押,將由北檢處理。
四案被告 吳淑珍全部上榜目前特偵組規劃,在『國務機要費案』部分,共有被告陳水扁、吳淑珍、陳鎮慧、林德訓及馬永成等人,涉及罪名包括『貪污治罪條例』中的利用職務詐取財物、侵佔公有財物、偽造文書等。
洗錢案的被告包括陳水扁、吳淑珍、吳景茂、陳致中、黃叡靚、鄭深池、蔡銘傑及蔡銘哲等人。
竹科龍潭基地案被告為李界木、陳水扁、吳淑珍、蔡銘哲、蔡銘傑,涉及收賄罪。
此外,南港展覽館案,被特偵組列為被告的有吳淑珍、蔡銘哲、餘政憲、郭銓慶,北檢偵辦的被告有餘政憲、郭銓慶、中間人陳萬、評選委員及力麒集團員工等十多人,涉及罪名包括圖利、泄密、收賄及違反『政府采購法』。其中,郭銓慶及蔡尚清等五名力麒集團人員,同意轉任『污點證人』,因此檢方將依據規定減輕其刑或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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