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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亨利有一篇著名的作品《警察與贊美詩》,在作品中,歐亨利以其慣有的幽默手法,描寫了一名叫蘇比的流浪漢,為了能過個溫暖的冬天,故意調戲她人甚至觸怒警察,為的只是能進監獄。現實的幽默就在這裡,即使是他故意挑釁警察,但得到的依然只是警察先生傲慢與無視。但就在我們的好人蘇比先生在贊美詩的感化下,一念之間准備站起來好好做人,好好奮斗一番時,卻收到了警察的拘捕令。
現實中的中國好人李大偉,身患嚴重再生障礙性貧血,但卻無錢醫治,萬般無奈下,他想起了一個在他看來也許是一線希望的餿主意:搶劫入獄,在監獄裡享受免費治療。幸運的是,李大偉的嘗試是有效的。去年8月,他因涉嫌搶劫罪被順義檢察院提起公訴。李大偉認罪很痛快,一番簡單的庭審後,他就被以搶劫罪、搶奪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6000元。聽到法官的宣判出後,露出了欣慰的笑容。但他又是不幸的,在一個公眾普遍期待病有所醫的文明社會,他卻不得不選擇這樣的一種方式來解脫自己的困境,因此這是他的不幸,也是我們這個社會的悲哀。
李大偉的事件給我們說明,蘇比的遭遇並不是資本主義社會罪惡的明證,但李大偉的也並不是我們社會的光榮榜。李大偉的遭遇,顯示了我們保障社會公平方面,尚有不小的距離,社會福利、醫療保障等等,依然有諸多的問題,迫切地需要我們去解決。李大偉事件只是偶然,但和李大偉有同樣遭遇,生的起看不起病的人,在相當程度上,卻普遍低存在,而尤以農村和西部不發達地區最為突出。改革開放三十年來,國家建設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經濟發展日益繁榮,官員們貪污挪用動輒千萬乃至上億,豪華別墅遍地開花,但很多人卻還吃不上飽飯,住不上房子,甚至生了病也不敢去醫院,只能在家裡慢慢等死。
李大偉事件的迅速偵破並立案查處,是他的幸運。幸運的是他沒有成為蘇比。可以試想的是,在他生命垂危的時刻,屢屢犯罪想求的入獄而不能,那麼結果必然是無錢醫治而在家裡孤單地死去。而即使幸運的是他能熬過死神的糾纏,哪天自己自然恢復了,走在大街上准備好好做人,好好乾一番事業的時候,卻被人以莫須有的罪名抓進監獄,乃至屈死獄中,那麼,恐怕我們需要反思的不僅僅只是社會保障和醫療服務體制的問題了,也許有更嚴重的問題需要我們去追問和思考。(劉長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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