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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18日21時,40多歲的張先生與同事到一家KTV消費。張先生說,他坐在KTV單間裡的吧凳上玩撲克牌。大約在21時20分左右,吧凳的連接處突然折斷,他摔倒在地,當時造成頭部眩暈、腰部動彈不得。
雙方激辯:摔傷誰之過?
張先生表示,他當天掉落地上約2小時之久,KTV不管不理,後來還是同事撥打110及120進行救助。因認為吧凳質量有問題,造成吧凳折斷,進而造成他摔倒受傷。於是張先生將KTV告上法庭,索要醫藥費、誤工費、精神驚嚇安慰費、營養費等經濟損失共計4500餘元,並要求KTV賠禮道歉。
但是,對此,KTV卻提出,張先生進入後點用啤酒28瓶,出事後他們發現酒水已經飲用得差不多了。而且他們對包廂只能通過門上的玻璃觀察情況,對於房間內的事情不清楚,無法確定是凳子先裂,還是張先生先摔倒。
另外,KTV認為,張先生作為成年人應當具有自我保護的意識,所以他對這件事情的發生負有主要責任。
到底孰是孰非,河東法院認為,根據張先生提供的證人證言,證人陳某看到張先生因吧凳折斷導致其摔倒,雖然KTV予以否認,但沒能提供相反的證據,所以對於證人證言,法院予以確認。而且KTV作為從事餐飲、娛樂等經營活動的法人,應當對服務設施予以日常維護,現在張先生受傷後請求KTV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符合法律規定,所以判決賠償張先生各種損失2300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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