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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男性』『30歲以下』『本地戶口優先』『兩年以上工作經驗』……提起就業歧視,去年本科畢業但至今仍未找到合適工作的小張,向記者報出了一連串令她憤憤不平卻又無可奈何的招聘條件。
就業歧視借口五花八門
席卷全球的金融風暴,讓很多大學生遭遇了就業『寒流』,而求職過程中的就業歧視無疑是雪上加霜:性別、身高、相貌、年齡、戶籍、地域甚至血型、屬相,都成為用人單位拒絕求職者的『正當理由』。『誰不是從第一份工作開始做起的,應屆畢業生到哪兒去找工作經驗!』某高校國貿專業的一位男生在進行諮詢時氣呼呼地抱怨。
除了這些明文規定的歧視性招聘條件,隱性的就業歧視更讓人有苦難言。反就業歧視義務宣傳員、南開大學法學院的一名學生告訴記者,有的用人單位並不會把性別要求寫出來,但往往在面試階段以各種借口淘汰女性求職者,讓人投訴無門。
采訪中記者了解到,大多數大學生都表示,曾在求職中遭遇就業歧視。『我趕了好多場招聘會,但僅僅因為是外地生源,就被許多單位拒之門外了。』一名大四的學生說。由於就業歧視的存在,現在求職基本上是男生優於女生、理科生優於文科生、本地生優於外地生,所以在今年的就業『寒流』中,外地生源的文科女生可謂處於『冰點』。
超八成人無奈面對就業歧視
一項網絡調查表明,90.05%的大學生認為自己的就業領域存在就業歧視。其中,37.5%的大學生認為在就業過程中受到『經驗』歧視,並認為這是如今社會上最嚴重的就業歧視。而面對無處不在的就業歧視,82.74%的人選擇了『不滿,但無可奈何』。
據專家介紹,基於一個人的民族、性別、社會出身、年齡、身體特征、殘疾等與個人能力無關的因素,僱傭單位對應聘者或其僱員采取不合理的差別對待,從而剝奪或者損害到公民的就業機會、職業機會均等或待遇平等的行為就構成了就業歧視。目前,大學生遇到的『就業歧視』主要是:性別限制,有的單位明確要求不要女性,有的單位雖不明確規定,但將其視為『潛規則』,更有甚者要求女性應聘者不能有男朋友;工作經驗限制,如很多單位要求大學生具備相關工作經驗;身高及長相限制,甚至有單位要求應聘者必須英俊、漂亮、有氣質等;區域限制,主要指戶口限制。此外,有無疾病的限制以及英語是否過四六級等『資格』限制,也是大學生常遇到的就業歧視。
南開大學法學院教師李曉兵表示,目前在求職領域就業歧視無處不在,但在強大的就業壓力下,求職者往往只能無奈接受,甚至麻木面對,長此以往,就業歧視將根深蒂固。李老師有些擔懮地說,盡管根據2008年1月1日生效的《就業促進法》,求職者在求職過程中遇到就業歧視可以向有關的勞動行政部門舉報,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就目前情況來看,能意識到這個問題進而采取行動維權的同學太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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