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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記者趙穎妍 通訊員李鵬 顧岩):11月12日深夜,一名女事主匆匆前往天津市和平區刑偵七大隊報案,稱自己是一家餐館和一家旅行社的老板。案發前一天,她剛將旅行社收來的錢款和為飯店員工開工資取出的現金,共計33萬餘元,存入旅行社二樓的保險櫃,旅行社卻在轉天夜間被盜,保險櫃內33萬餘元現金不翼而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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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發生後,公安和平分局領導及刑偵支隊負責人高度重視,並親臨現場指揮一大隊、七大隊、四大隊偵查員開展現場勘察及走訪工作。從現場痕跡看,確認嫌疑人系將旅行社柵欄門撬開進入室內,將一樓大廳內的一張辦公桌和二樓辦公室保險櫃撬開後,將保險櫃內現金盜走。經對近期此類案件的對比分析,以七大隊為主組成的專案組乾警認為,案發現場翻動痕跡存在一定隨機性,初步排除內部人員作案,外地人員流竄作案可能性較大,案犯有可能會在得手後立即返回原籍。隨即,民警連夜向東北及沿途城市發出協查,講明案件情況及被盜物品特征,並安排警力繼續布控調查。
11月13日上午11時許,秦皇島市公交分局檢查站民警在執勤時發現一名男子行跡可疑。經對該人隨身物品進行檢查,民警吃驚地發現,男子背包內竟裝有大量現金。民警盤查該款來源時,男子閃爍其辭不肯說實話。經清點,背包內的現金共有30多萬元,並且其中一疊現金還用一張類似收據的紙條包裹,紙條上寫有天津市和平區某飯店字樣。此時辦案民警想起了天津警方的協查通報,經網上比對,特征相似,立即通知了和平警方。
鑒於此案重大,刑偵支隊長趙紹忠派一大隊偵查員配合由七隊長王海東組成的專案組前往秦皇島開展工作。經向當地警方了解得知,嫌疑人自稱江蘇人,但拒不交待真實姓名和現金來歷。專案組偵查員立即采集了嫌疑人的相關痕跡樣本與現場遺留的痕跡物證進行比對,結果一致,從而確定該男子正是特大入室盜竊嫌疑人。
在鐵證面前,犯罪嫌疑人如實供述了入室盜竊的全部事實:原來,嫌疑人董某(36歲,吉林省人)曾因盜竊旅行社被當地法院量刑。出獄後,董某來到本市和平區找工作,並在某洗浴中心內暫住。案發當日,董某閑來無事從浴館走出,發現樓下的旅行社正好關門。董某動了歪念,立即購買撬棍及改錐等作案工具,將旅行社二樓辦公室保險櫃撬開,共盜得現金人民幣33萬餘元。感覺自己這一票『乾大了』,董某不敢將錢存入銀行,而是連夜購買火車票外逃。沒想到,現金中的一張小小紙條暴露了他的身份,董某最終難逃法網。董某還交待了另一起入室盜竊案,竊得現金3000餘元。
11月18日下午,董某被安全押解回津並被和平警方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