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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孫是原告,李大娘是被告,法官是住在樓上的曹大姐……這可不是『過家家』,而是北辰瑞景街的『特殊法庭』在開庭,審理的都是鄰裡之間平時遇到的雞毛蒜皮的小事兒。
昨天寒冷的天氣並沒有阻擋住參加庭審的居民,雖然離正式開庭還有半個小時左右,但佳榮裡居委會內已經聚集了40多位居民。很快,一名中年婦女坐到寫有『法官』字樣的席位上,宣布正式開庭,原本交頭接耳的居民們頓時變得安靜下來。
這次審理的糾紛是一樓小孫家門口的下水管破裂,要求居住在頂層的李大娘也要承擔一部分修理費。由於下水管道是公用設施,即使居住在六層的居民也享有同樣的使用權利和維修義務。法官最終『宣判』李大娘也要承擔相應的修理費。聽完法官的講解和『判決』,許多居民的臉上滿是恍然大悟的表情。
第二起審理的糾紛和第一起糾紛有著相似之處。不過,這次的原告變成了住在六樓頂層的劉大爺。因為屋頂老化造成漏水,覺得自己掏錢修理不合適的劉大爺將不願掏錢的樓下居民告上了法庭。法官最終判決劉大爺承擔40%的費用,其餘修理費由其他居民均攤。此時,居民們纔知道,原來六樓的屋頂也是共有財產。
接下來的一起『訴訟』,場面最為激烈。一對『離婚夫妻』就房屋公積金是否屬於共同分割財產展開了一場脣槍舌劍的爭論。在女法官的多次提醒下,陳述纔得以完成。聽完雙方的辯護,旁聽席上的居民也是滿頭霧水,都睜大眼睛等待法官的最終判決。聽到法官『判決』,房屋公積金也是夫妻共有財產,雙方對此應該享有同等的權利,大家這纔明白。
負責組織這次『特殊審判』的街道、居委會負責人介紹,雖然參加庭審的人員全部是社區居民,但法官確實是由北辰區司法局乾部曹春梅擔任,而且法庭上的一些原被告也是當事者。他們選取的這幾起糾紛,都是曾經在社區內發生或者被居民廣泛關注的。通過這些『特殊審判』,社區居民受益匪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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