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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河東區法院法官與人民陪審員、人民調解員齊聚河東區一家供熱站內,在這裡舉行了一次特殊的開庭。這是河東區法院首次將訴訟中調解與人民調解對接。
該案的原告侯某是河東區六緯路某小區的居民,其起訴稱,今年3月5日,侯某家的暖氣管開始漏水,侯某便找來小區物業要求修理。物業公司找到開發商某房地產公司的維修人員給侯某修理。維修過程中,施工人員不慎將水管弄斷,水噴湧而出,導致侯某家的客廳、臥室均被水泡,室內家具、電器、地板等都被損壞。由於水量過大,隨後噴出的水一直流到屋外,不但將樓梯淹泡,電梯也因進水導致漏電。侯某稱,事發後,開發商同意對其損失予以賠償,所以侯某就先自費維修了受損部分。當其修好後開發商又反悔了,不同意賠償。於是侯某將物業公司和房地產公司一並推上被告席,索賠經濟損失10.8萬餘元。
由於侯某家受損部分已經修好,沒有保存證據,所以法院無法認定其損失數額。而侯某一再表示如果訴求被駁回,就采取偏激手段,到開發商處鬧事。法官決定聯合人民調解員的力量一起對雙方進行調解。今天9:30,大家圍坐一起,現場十分和諧。該案主審法官表示,不管調解結果如何,他們都將盡力為緩和當事人之間的關系作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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