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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及商業機動車保險的管理,本市將從2009年1月1日起在天津市轄區內實施機動車輛保險『見費出單』管理制度。
據了解,所謂『見費出單』是指保險公司在全額收取車險保費和代收車船稅後向客戶出具保單和保費發票的過程。根據天津保監局日前印發的《關於實施機動車保險『見費出單』制度安排意見》和《機動車保險『見費出單』管理制度實施方案》,『見費出單』工作將分四個階段進行,各家保險公司應於12月15日前完成系統改造、人員培訓等准備工作,驗收合格的公司將於今年12月15日至31日試運行『見費出單』系統,其間實行現行保費結算模式和『見費出單』兩種形式並行使用。2009年1月1日起,我市機動車輛保險『見費出單』管理制度將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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