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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同志:
我是本市河東區二號橋街寧月花園小區的一名業主。我們所居住的小區內路燈不亮,至今已持續了六七個月的時間,一直得不到解決。另外,小區排水設施老化,污水跑冒非常嚴重。就這些問題,小區部分居民曾多次找到物業公司、居委會、街道辦事處等有關單位進行反映,請他們出面進行協調,但效果並不理想,小區原開發商也一直不願露面,所以此事拖延至今。
在此,我呼吁相關單位積極出面幫助我們協調此事,使我們小區內的路燈早日亮起來。
曹先生
附記 接到這封反映社區路燈問題的來信後,記者首先撥通了反映人曹先生的電話以進一步了解情況。
曹先生告訴記者,他所居住的寧月花園小區規模較大,小區內共設有近百盞路燈,過去一直是使用正常的,而現如今這些路燈已經完全失去了照明的作用,形同虛設,這一狀況自今年入夏以來持續至今。由於路燈不亮,入夜後整座小區漆黑一片,車輛失竊案件時有發生,同時這也給社區居民夜間出行帶來諸多不便。不僅如此,寧月花園小區的排水問題也存在著極大的隱患。該社區自建成以來,其排水管道始終沒有與城市排水設施並網連接,日常的污水排放和疏通工作都由小區的物業公司負責,由開發商來出經費。因為缺乏專業的疏通和設備老化等問題,今年雨季,就曾出現過污水嚴重跑冒外溢的情況。
隨後,記者與寧月花園社區居委會取得了聯系。據該居委會的何書記介紹,小區的開發商是天津開發區新中大置業發展有限公司,嘉越物業公司於2003年進駐到該小區進行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工作。小區剛建成時,由於開發商未辦理民用電配套手續,居民自入住以來,一直使用工業用電,當時的路燈用電也是如此。2007年夏季,寧月花園小區完成了補建正式電的工作,居民用上了『一戶一表』的民用電,從此與社區內的路燈用電區別開來。如果當時開發商采取路燈托管的方法,今後所涉及到的一切管理和養護方面的問題都將由路燈管理部門統一負責,但由於托管交接涉及到一筆費用,開發商並沒有選擇這條途徑。此後又因為開發商長時間拖欠繳納路燈照明的電費,電力部門停止了供電,最終導致了寧月花園小區內路燈長期不亮的結果。此外,該小區的排水問題也屬於開發商的另一遺留問題,如果得不到妥善解決,物業公司長期用水泵抽水排污也並非是一種長久之計。
何書記還介紹,居委會曾聯合街道辦事處以及區裡有關職能部門,多次就寧月花園小區路燈不亮的問題出面進行協調。關於路燈所需電費的問題,他們也曾提出過由社區居民共同均攤的建議,但居民們普遍表示不能接受。大家認為既然已經交納了物業費,這筆費用就應該由物業公司從物業費裡劃撥,而不應該再單獨設立收費項目。由於開發商不能從根本上拿出行之有效的解決方案,居委會和街道辦事處在做協調工作時也感到十分無奈。
隨後,記者又與天津市嘉越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取得了聯系。該公司的一位負責人李先生向記者介紹,開發商與物業公司之間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上,明確指出了小區內的路燈是由開發商負責終身維保的,這其中包括所需電費的繳納以及照明設施的養護等內容,物業公司對此不負有責任。另外,該小區0.4元/㎡的物業費收取標准,是嚴格按照本市商品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費的管理辦法而制訂的,在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上也都注明了相應的服務內容和范圍,而小區路燈所需的電費並不包含在物業費裡。李先生告訴記者,目前小區排水用的電泵和所需的電費是由開發商提供和支付的,物業公司出人力進行日常的操作,一旦電泵出現問題,或是開發商終止了這筆費用的支出,整個小區的排水系統將陷入癱瘓的局面。
截至發稿日為止,記者仍然無法與作為開發建設單位的天津開發區新中大置業發展有限公司取得聯系。寧月花園小區的路燈和排水問題能否徹底解決,除了各級政府部門和專業經營服務單位的通力協調外,還有待於開發商從根本上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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