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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記者付文超):日前,天津市公安系統深入學習科學發展觀,全面開展為期一個月的紀律作風整頓活動。公安河北分局結合此次專項教育活動,狠抓隊伍建設,為落實『從嚴治警』,提高民警的執法素質,防止和減少違法違紀問題的發生,分局推出五項工作舉措。
這五項舉措是:
一、實行『所隊長追責制』。堅持從嚴治長,嚴格落實對產生問題單位所隊長的責任追究。規定凡所隊轄區內出現有影響的重大治安問題和刑事案件的;因工作疏漏被媒體曝光、損害公安機關形象的;出現黃、賭、毒問題造成社會影響的;以及轄區居民群眾滿意度低於60%的,一律免去所隊長職務,並追究相關責任。
二、實行『提醒談話制度』。對所隊長按績效考核標准實行全員考核,所隊長分管工作在分局考核中位後三名的,由分管局領導進行提醒談話;隊伍中因失控出現違法違紀問題的,由分局政委進行提醒談話。談話中,所隊長要向分局說明工作情況,檢討不足,並提出具體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分局政工部門將談話情況記入相應領導乾部考核檔案。連續兩次被警示談話的,免去所隊長職務。
三、實行『執法培訓制度』。規定每名基層所隊長每年必須至少親自參與辦理一起刑事或治安案件,參與解決一起疑難糾紛,並親自制作相應的法律文書和卷宗。經法制部門考核後,記入領導乾部執法檔案。考核情況與領導乾部任用及年終評優工作掛鉤。
四、實行『基層領導乾部評議制度』。加強所隊領導培養選拔工作,對在績效考核中成績突出,分管工作完成好的基層所隊長,及時向所屬街道、轄區群眾和民警征求意見,在不同層次和范圍內開展評議,並對評議結果滿意的基層領導,優先選拔任用。
五、實行『定向培育和輪崗鍛煉制度』。為加強對基層所隊長的培養鍛煉工作,有效杜絕違法違紀問題的發生,分局規定,凡新聘任的所隊長,必須先到基層一線單位任職,不滿三年不准調入機關任職,讓新任所隊長得到鍛煉。同時規定機關科室的領導每年必須到基層所隊掛職鍛煉,直接參與一線具體工作,時間不少於一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