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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記者於浩 通訊員張軼帆):『宅基地換房』——這是天津首創的新詞組,記者近日從有關方面獲悉,在2010年舉行的上海世博會上,宅基地換房試點將作為本市唯一參展項目,以展館的方式向世界展示天津農民的現代生活。
作為宅基地換房項目的重要組成部分,日前,南開大學法學院教授萬國華的『天津市宅基地換房法律制度研究』獲頒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優秀研究成果三等獎、天津市委教育衛生工作委員會第五屆優秀調研成果一等獎、天津市人民政府調研成果二等獎和天津市第十一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等多個獎項。該研究所涉及的換房行為及其相應制度設計的最大亮點是合法、自願、創新、平衡四個基本法律原則。
所謂『宅基地換房』,即農民自願以其宅基地,按照規定的置換標准,換取小城鎮內的一套住宅,遷入小城鎮居住。原村莊建設用地進行復耕,而節約下來的土地整合後再通過招標、拍賣、掛牌等方式出售,用土地收益彌補小城鎮建設資金缺口。從2005年下半年開始,天津市圍繞破解土地和資金雙重約束的難題,在廣泛征求農民意願和大量調研基礎上,推出以『宅基地換房』加快小城鎮建設的辦法,並在『十二鎮五村』開展試點,涉及津郊近十八萬農民。到今年年末,將有十萬農民告別鄉間老屋,住上有產權的商品房,過上進工廠上班拿工資、有社保醫保的『城裡人』生活。
萬國華認為,天津市宅基地換房是積極探索農村土地使用權流轉的一種新的實現方式的嘗試,其相關法律制度研究就是要為這種新的實現方式提供制度安排或保障。針對宅基地換房試點階段出現的問題,萬國華建議,應積極探索立法,條件成熟後,可以通過立法確認農民的城市住房的無期性,農民身份市民化的問題則應隨著戶籍制度的改革而改進。
據萬國華介紹,該項成果的後續研究正在進行,目前,課題組已起草《天津市(示范)小城鎮建設決策指揮機構管理辦法》和《天津市(示范)小城鎮建設投融資機制管理辦法》兩個地方部門法規草案,兩草案即將進入地方政府立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