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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宿州市橋區永安鎮副鎮長李慶彬,網羅一幫『小弟』為其所用,依靠家族勢力組織黑社會,再靠賄選當上副鎮長,利用手中權力為黑組織攫取更大利益。昨日,橋區法院一審宣判,『黑老大』李慶彬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斗毆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持有槍支罪等9項罪名,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其他27名涉黑成員涉嫌11宗罪名,分別被判處1年零3個月至1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攜獵槍、東洋刀逞凶嚇人
李慶彬生於1953年6月14日,中共黨員。1992年以來,李慶彬為稱霸一方,以血緣、姻親關系為紐帶,網羅家族成員和親屬,集結成伙,逐漸形成以李慶彬為首的家族性惡勢力團伙。李慶彬備有獵槍一支、東洋刀一把,多次在不同場合隨身攜帶槍支,威嚇他人。2000年正月的一天中午,李慶彬酒後來到該鎮食品站職工寧某家,二人因瑣事發生爭執,李慶彬咬傷了寧的鼻子。李慶彬又帶著兩人追到醫院對寧進行毆打,將其踢倒,迫使寧下跪道歉。當晚,李慶彬又帶人持槍趕到寧某家逞凶,寧某家人因畏懼李慶彬的勢力出走。
2000年,李慶彬被免去鎮食品站站長職務,欲購買食品站房地產也沒有得逞後,便惱怒在心,指使、安排組織成員梅超(已被判刑)等人采取惡劣手段,故意毀壞食品站房屋,並擅自出售該站地皮。
而後,李慶彬又操縱永安村與橋區政府打了近2年行政訴訟官司,以李慶彬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初步形成,他的妻子和女兒也參與到該黑組織中。
『暴力+賄賂』當上副鎮長
李慶彬利用自己的影響,先後幫助大女婿夏飛(已判刑)在永安鎮開辦預制板廠,幫助二女婿趙立成(已判刑)在鎮上開辦建材商店,為二人牟取非法利益,逐漸使二人成為其團伙的骨乾成員。
二人又先後籠絡了夏某、孟某、王某等人,這些人大都居住在街上,在李慶彬實施違法犯罪活動中,其家族成員聞風而動,並由其兩個女婿等人迅速糾集其他成員,攜帶凶器實施犯罪。其骨乾成員基本固定,成員層次較分明,形成了以李慶彬為領導者,兩個女婿等人為骨乾成員,夏某、王某、孟某等人為參與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2002年,李慶彬通過暴力威脅、賄賂手段當選為永安鎮副鎮長。李慶彬利用權力為團伙成員謀取經濟利益,每當成員犯事後,李慶彬就會利用自身權力進行庇護或通過關系使其逃避打擊。
『黑白通吃』牟利30餘萬
李慶彬利用黑社會老大的身份攫取副鎮長地位後,在當地『黑白通吃』,並非法控制了該鎮的房地產開發、土地使用權轉讓,非法取得巨額利益,達到非法控制此行業的目的。在此過程中,李慶彬牟取利益30餘萬元。2004年至2006年,該組織成員在永安鎮夏橋閘工程送料、向中儲糧興遠宿州儲備庫出售小麥的強迫交易、聚眾斗毆奪得二徐公路永安段土方工程送料權中,均獲得了巨額利益,李慶彬除將這些錢用於成員的吃喝、辛苦費外,餘款用於低價購買房產。
連法院查封財產都敢染指
法院查明,以李慶彬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以暴力、威脅或其他手段,在永安鎮大肆進行尋釁滋事、強迫交易、聚眾斗毆、故意傷害、非法處置法院查封財產等系列違法犯罪,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
幾年間,以李慶彬為首的黑社會性質有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30餘起,其中致2人輕傷、2人輕微傷,多名被害人由於畏懼而忍氣吞聲,不敢討公道。李慶彬還多次打罵當地乾部、群眾。
破壞選舉企圖連任終致案發
2007年,李慶彬又采取賄選等手段,企圖連任副鎮長。2007年3月12日,該鎮換屆選舉時,為達到連任目的,李慶彬帶人破壞選舉,乾擾投票。5天後,公安部門受理此案並立案調查。2007年5月25日,檢察院以涉嫌非法持有槍支罪、聚眾斗毆罪依法將其逮捕。法院認定,李慶彬糾集、組織人員建立黑社會性質組織,直接實施或指揮組織成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起組織、領導作用,其行為構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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