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俗話說:『無規矩不成方圓。』昨日上午,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審議了防震減災法修訂草案、專利法修正案草案、刑法修正案(七)草案、社會保險法草案、保險法修訂草案、侵權責任法草案、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仲裁法草案和統計法修訂草案8部法律草案,其中,前兩部有望在本次常委會交付表決。這些法律草案涉及國計民生,將給今後的百姓生活帶來重要影響。
法國啟蒙思想家、法學家孟德斯鳩曾說:『一切權力不受約束,必將腐敗。』大家都知道,社會保險基金是老百姓的『保命錢』。在社會保險法沒有進入立法程序以前,一些地方政府的腐敗分子利用監管漏洞,曾大肆挪用、佔用社保基金。想必大家對上海社保案還心有餘悸。在該案被控的近30人中,有親有疏,像是分屬數個權錢交易的網絡,彼此阡陌溝通,實現權錢交易的利益共沾。而這些權錢交易的背後,是數十億社保基金的被挪用,是老百姓『保命錢』的付諸東流。
一個人工作一輩子圖的是什麼?無非是老有所依、老有所養。國家建立社會保障制度,也是希望在公眾無法為社會付出時,得到相應的關照和回報,這是社會進步化、人性化的體現。然而,由於相關法律的缺失,卻給百姓的利益帶來了損失,這是怎麼也說不過去的。如今,隨著社會保險法草案提請審議,用法律看牢『保命錢』,將給老百姓吃顆定心丸。
也許您對發生在去年11月北京朝陽醫院京西分院的孕婦慘死事件還有印象。由於丈夫肖志軍拒絕在剖宮產手術同意書上簽字,22歲的湖南女子李麗雲沒能和大部分『准媽媽』一樣迎來自己孩子的第一聲啼哭,而是在搶救3個小時後,不幸身亡。
一起原本可以避免的悲劇帶來了一堆『板磚』:有人說李麗雲所托非人,丈夫的無知和固執斷送了她的性命;有人則認為醫院在關鍵時刻固守陳規,沒有完全盡到『救死扶傷』的社會責任。其實,在這一極端事件中,我們更應該反思的也許是,在遭遇兩難境地時,『生命第一』的法則如何體現?我們的命運到底掌握在誰的手中?事後,法律專家也認為,該事件背後暴露出的法律問題:生命權救濟機制是值得反思的。眼下,再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侵權行為法草案,對這一情形作出了明確規定。草案規定,需要實施手術、特殊檢查、特殊治療的,醫務人員應當及時向患者或者其近親屬說明病情、醫療措施、醫療風險、替代醫療方案等情況,並取得書面同意,但搶救危急患者等緊急情況的除外。相信,隨著法治進程的加快,像李麗雲這樣的悲劇不會再次上演。
法律、制度的形成是漫長的,同時,法律、制度的變革又總是和極端事件聯系在一起。像當年轟動一時的孫志剛案,雖然終結了收容遣送歷史,卻付出了一個年輕生命的代價。在社會生活中,人們的思維定勢往往是:出了問題,再去找出解決問題的辦法。而事實上,只有做到未雨綢繆,纔能避免悲劇的一再發生。(酈俊媛)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