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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鄭州義務教育學校也有望實施績效工資,績效工資的分配將會打破『大鍋飯』。
鄭州的老師也將實施績效工資
商報昨日報道,國務院常務會議日前審議並原則通過《關於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的指導意見》,決定從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國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確保義務教育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不低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水平。
對此,鄭州市教育局表示,目前鄭州市相關部門也正在醞釀,計劃在學校實行績效工資。
『2007年,鄭州的公務員實行陽光工資,漲了一部分津補貼,而老師的績效工資沒兌現。』鄭州市教育局的一負責人說,本次績效工資調整不單獨針對教師,是和其他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調整一起進行的。
據介紹,有關老師績效工資如何發放需各學校拿出一個方案,目前一些學校已將方案上交教育局,老師的績效工資有望明年實施。
希望績效工資不要成『空調』
公務員的『陽光工資』,是指將公務員以前除基本工資以外的收入進行規范,納入工資范疇內統一核算,統一發放的津補貼,老師與此相對應的就是績效工資。
而實際是,2007年公務員開始實行『陽光工資』,公務員津補貼多在1000元左右,而老師的生活補貼為300元,績效工資未實施。
鄭州市二七區一從教20年、有小高職稱的老師說,目前扣掉住房公積金等各項費用,發到手裡的有2100多元,比公務員少1000多元。
『老師工資不低於公務員已說了很多次,希望這次不要成「空調」。』鄭州55中一位老師說。《教師法》和《義務教育法》都有規定,其中《教師法》上的規定為: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應當不低於或者高於國家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並逐步提高。
據鄭州市區一中學校長透露,目前鄭州市相關部門醞釀給老師補發最近18個月來的『津貼』,各區可能會根據實際情況來定。
績效工資有望打破『大鍋飯』
對於實行績效工資,老師們有喜有懮。
『老師的績效工資跟不上,一些條件好的學校自籌資金給老師發津貼,如果老師工資也開始實行「陽光工資」,學校就不能再隨便給老師發錢了。』鄭州一所中學的校長說,績效工資估計會在1000元左右,甚至還沒學校發的福利、獎金多,一些學校的老師當然會不樂意。
據了解,老師實行績效工資後,將會打破吃『大鍋飯』的做法,按照老師的工齡、工作態度、工作成績以及是否擔任班主任等多方面來綜合考慮,績效工資的70%可能會按『人頭』發,30%學校靈活分配。
這樣老師的工資會拉開檔次,能調動老師的積極性,激發老師的工作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