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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二十四日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聽取了國家發改委主任張平作的國務院關於『十一五』規劃《綱要》實施中期情況的報告。報告全文如下:
國務院關於『十一五』規劃《綱要》實施中期情況的報告
——2008年12月24日在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上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張平
委員長、各位副委員長、秘書長、各位委員:
我受國務院委托,報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實施中期評估情況,請予審議。
一、組織開展中期評估工作的基本情況
2006年3月,十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審議批准『十一五』規劃《綱要》後,我們加強對實施情況進行跟蹤分析,2007年底提出了年度進展情況報告。在此基礎上,依據人大常委會監督法有關要求,今年3月份以來,我們組織開展了對《綱要》實施情況的中期評估工作。
一是及時組織部署。為紮實有序開展評估工作,年初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確了評估對象、方法、組織分工及時間進度安排,組織有關部門和各地區按分工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評估。
二是確定評估重點。為使中期評估成為進一步推進規劃實施的重要手段,將評估重點放在《綱要》確定的主要目標和指標實現情況、重點領域任務進展情況和存在的突出問題等方面,提出有針對性的對策建議,以增強對後兩年規劃實施的指導作用。
三是開展第三方評估。為保證評估的客觀性,充分借鑒國際經驗,采取自我評估和外部評估相結合的方式,委托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清華大學國情研究中心和世界銀行三家機構,分別以各自的獨立視角開展了第三方評估。
四是廣泛聽取意見。為深入了解社會各界對《綱要》實施情況的看法,我們深入基層進行了實地調研,向專家、研究機構和企事業單位開展了問卷調查,召開了有關方面的座談會,並向全國人大財經委作了專題匯報,及時接受指導。評估報告稿形成後,還召開了國家規劃專家委員會會議,聽取諮詢意見。
在以上工作基礎上,研究提出了提交本次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實施中期評估報告》。第三方評估報告、問卷調查報告的摘要等,一並提交本次會議,供各位委員審議時參考。(本文來源:中新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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