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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的夏天,一個福建籍男子翻窗進入一名女大學生的租住房盜竊,被發現後他捆綁了這名女生,不僅搶劫了其錢財,而且還對她實施了強奸,制造了一起不被外界所知的惡性大案。男子作案後即逃回原籍,暫時逃脫了法律的制裁。今年初,該男子又因在福建盜竊落網,但他並沒有交代3年前在南京犯下的那次重案。最終當地法院以他『認罪態度好』為由,從輕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6個月。
其實,南京鼓樓警方一直沒有放松對案犯的追捕,前不久他們通過內部網絡指紋庫發現了真凶。11月初,惡男被押回南京重審。昨天,南京市鼓樓區法院撤銷福建法院的判決,重新以搶劫罪、強奸罪,數罪並罰決定對其執行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
女大學生凌晨驚魂2005年7月26日,南京熱得像個蒸籠。當天傍晚,一個名叫黃芳的漂亮女孩從老家返回南京。時年23歲的黃芳是南京某省屬重點高校的一名大三學生,之所以暑假沒休完就回來,是因為她心裡惦念著一個人。
黃芳所惦念的人名叫杜宇,杜宇是一個年長她不少的公司老板。回到南京的當晚,杜宇請黃芳用餐,大約晚上9時許,杜宇開車把黃芳送到她在湖南路附近的某小區租住房。由於多日不見,杜宇沒有馬上離開。當他一覺醒來時發現已是凌晨2點多了,因為不能在這守到天明,杜宇隨後穿衣離開。杜宇走後不久,疲憊的黃芳就熟睡了。
大約凌晨4時許,黃芳被一陣響聲驚醒,『誰?』『不許喊,否則對你不客氣!』黃芳不由自主地擰開了床頭燈。見此,一個男子上去就掐住她的脖子,並順勢拿起枕頭蓋在她的臉上。黃芳不敢喊叫,只好躺在床上一動不動。『怎麼就這點錢?你銀行卡密碼是多少?』黃芳如實告訴了對方。
把錢、手機和銀行卡裝進口袋後,竊賊原本打算離開,但當他定下神看了看黃芳後,他又被她那暴露的身體所吸引。見黃芳連一點反抗的勇氣也沒有,他便用電腦連接線把她的手和腳捆綁起來,並從廚房找來一塊抹布塞在她的嘴裡。竊賊解開黃芳身上的透明睡裙,折騰一番後他又松開她的雙腳,然後便發瘋似的強奸了她。
完事後,大膽竊賊又將黃芳的雙腳捆住,然後跑到衛生間擦了把汗,從冰箱裡拿出一個水果,不慌不忙地吃了起來,『老實點,我隨時還會回來的。』竊賊一番恐嚇後,於凌晨4時許離開,途中他從黃芳的廣發銀行信用卡上取走了2200元錢。
警方接報後,通過現場勘察,在衛生間的牆面瓷磚上提取了犯罪嫌疑人留下的一枚指紋,同時還提取了犯罪嫌疑人留在黃芳體內的精液。盡管抓捕工作同時展開,但由於受害人對犯罪嫌疑人印象不深,能提供的線索太少,最終未能及時抓住犯罪分子。
網上比對指紋網住真凶盡管線索中斷、案子一直未破,但鼓樓警方卻一刻也沒有放棄對此案的關注。
2008年8月的一天,鼓樓警方的辦案人員在公安內網指紋庫中突然發現了他們要找的那枚指紋——這枚指紋與三年前在湖南路某小區作案現場所留的指紋一致!世上不可能有兩個人的指紋是完全相同的,鼓樓警方決定對此人展開調查。
指紋庫裡的那枚指紋,是一個叫周澤寧的男子在盜竊歸案後被當地警方采集入庫的。該男21歲,因在家鄉福建寧德市多次入室行竊被當地警方抓獲。8月6日,寧德市蕉城區法院以周澤寧歸案後認罪態度好為由,從輕判處他有期徒刑1年6個月,並處罰金。一審宣判後,周澤寧居然認為判得過重,他向寧德市中級法院提出了上訴。但他萬萬沒有想到,南京警方此時已經盯上了他。
鼓樓警方的辦案人員很快趕到了寧德市看守所,初次與南京警察正面接觸,周澤寧不承認在南京犯過案。南京辦案人員在現場采集了周澤寧的血樣和指紋後,立即趕回南京。經用現場采集的指紋與當年案發現場的指紋科學比對,再次證實作案現場留下的指紋正是周澤寧的左手中指指紋;當年從受害人體內提取的強奸疑犯精液所做的DNA鑒定結論,與本次采集到的周澤寧血樣所做的DNA鑒定結論完全一致。這些鐵的證據證實,當年入室搶劫並強奸黃芳的犯罪嫌疑人,就是關在寧德市看守所的周澤寧!
9月17日,寧德市中級法院對周澤寧的上訴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終審宣判後,周澤寧被留在看守所服刑。
11月6日,江蘇省公安廳監所管理總隊向福建省公安廳監所總隊發函,要求將周澤寧交由南京鼓樓警方辦案人員押回再審。11月10日,周澤寧被押回南京。
周澤寧沒有繼續對抗,在隨後的提審中,他如實供述了當年在南京的犯罪事實:
2005年7月,剛過完18周歲生日不久的周澤寧,便由哥哥送到南京來打工,在新街口的一家美容美發店做起了洗頭工。周澤寧不喜歡這份工作,沒乾幾天就打起了退堂鼓。
7月26日晚下班後,周澤寧決定偷點錢走人。他在市內亂轉,尋找安全防范措施不力的老小區下手。凌晨3時過後,他摸到湖南路附近的一個老小區,當發現2號樓2樓有一戶人家的窗戶未關死後,他便順著水管爬了上去並由衛生間進到屋內——這套房子正是女大學生黃芳所租住的。
周澤寧迫不及待地想搞錢走人,但由於翻包的聲音太響,將黃芳驚醒了。當黃芳開燈發現他後,他嚇得連爬起來的勇氣都沒了。見屋內就這麼一個女孩且如此膽小,周澤寧的膽子反而大了起來。他用恐怖性的語言威脅黃芳不要喊,並用電腦連接線將她的手腳捆了起來。將200多元現金和一只手機裝進口袋,他又逼迫黃芳說出了銀行卡密碼。搞定這一切後,周澤寧又玩弄和強奸了黃芳。
所有目的達到了,周澤寧離開作案現場,並在逃跑途中用黃芳的信用卡取出2200元錢。潛回老家後,周澤寧安分了一陣子,但從2006年4月起他又開始在當地頻繁盜竊作案,僅2008年3月一個月他就作案4起。3月27日,劣性不改的他終落法網。
數罪並罰判刑13年12月15日,鼓樓區檢察院以周澤寧犯搶劫罪、強奸罪向鼓樓區法院提起公訴,要求依法懲處。案件審理中,主審法官為受害人黃芳追回了當年的損失4000元。當黃芳從法官手中接過這筆錢時,當年那不堪回首的一幕再次浮現在她的腦海中。『我要求法院嚴厲懲處周澤寧。』黃芳向法官再一次提出了這樣的要求。
12月17日,鼓樓區法院開庭審理周澤寧。面對公訴機關的指控,周澤寧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最後陳述時,他表達了悔意。『我當時只想偷點錢,但不料被女孩發現了,所以我纔威脅並捆綁她。因為那女孩子膽太小,衣服又很透明,所以我一時克制不住強奸了她。我現在太後悔了,我這一輩子完了……』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周澤寧入室盜竊被發現後,為抗拒抓捕當場使用暴力,其行為構成搶劫罪;又以暴力的手段強奸受害人,其行為又構成強奸罪。被告人周澤寧因犯盜竊罪刑罰執行完畢前,還有餘罪沒有判決,故應數罪並罰,決定執行其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文中受害人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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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應該是女學生的誘惑才導致的犯罪以後能不能加上女性勾引男人罪啊
南京?又是南京?怎麼總是南京?果然是行爲藝術之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