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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紀委監察部二十六日在北京召開新聞發布會,中央紀委副書記乾以勝在會上答記者問時透露,中央紀委監察部根據國家要求,正在起草制定有關行政問責以及黨政領導問責制度的規定。
乾以勝稱,今年以來,一些地方發生許多重大生產安全和食品安全事故,給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重大損失,一批失職瀆職領導乾部受到處分,這一方面顯示中國政府從嚴治政的決心,另一方面也反映一些官員存在責任意識缺乏、作風漂浮、管理松弛、工作不紮實等突出問題。
乾以勝說,為解決這些問題,必須加大問責力度。他表示,加大問責力度,要做以下四點工作:
一,是要健全問責制度,提高各級乾部責任意識,引導他們增強為人民服務意識,切實負起責任。事故發生後,主要涉及行政問題問責,有的也會涉及到黨委領導責任,所以黨政兩方面的問責制度都需要健全。
二,是要推行以行政首長為重點的行政問責制,以領導乾部為重點對象,抓住事關全局、後果嚴重、影響惡劣的突出問題進行問責,我們不能等制度完全健全以後再開始這項工作,在制度制定的同時,要加大問責力度,尤其是要把不作為、亂作為和嚴重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作為問責重點。
三,要嚴格責任追究,堅持有錯必糾有責必問,既要追究有關人員的直接責任,又要追究有關人員的間接責任,在追究責任過程中,既要考慮主觀過錯,又要考慮客觀後果和造成的不良影響。
四,要充分發揮不同監督主體的作用,加大監督力度,尤其要高度重視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形成問責合力,同時要加強宣傳,營造良好社會氛圍,努力做到問責一人,教育一片的實際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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