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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保護可能導致的天價藥品,病人吃不起救命藥。針對這一問題,12月27日國家知識產權局條約法規司司長尹新天說,『世界貿易組織在2001年多哈舉行的部長級會議上達成了一個重要的宣言,即關於公共健康問題的多哈宣言,對在專利領域的強制許可的頒布作了一些特殊的規定。2005年,世貿組織通過了關於修改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議定書,現在正在各國批准生效過程中。全國人大去年正式批准加入該議定書。在此次專利法修改在第5章專利強制許可中,專門把世貿組織規則的一些變化落實到具體條款,為病人在需要時能夠獲取藥品提供了保障。』
今天,在全國人大的新聞發布會上,人民網記者提問說,我認識一個不幸患上白血病朋友,他需要服用是一種有專利權的天價藥,必須長期服用,如果不實行優惠的話,一年幾乎要花30萬,對他來說是一個很沈重的負擔。針對這樣的情況,泰國等一些國家實施了強制許可,這個許可將可以使這種天價的藥物價格降到普通人可以接受的價位。我不知道專利法有沒有相關的規定?針對這種情況我們是怎麼處理的?
國家知識產權局條約法規司司長尹新天指出,這個問題很涉及到專利制度和專利立法。公共健康問題在國際上近20年來成為在專利制度方面非常引人注目的一個問題。全國人大去年正式批准加入關於修改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議定。並在專利法修改在第5章專利強制許可中,專門把世貿組織規則的一些變化落實到具體條款中,為病人能夠獲取藥品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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