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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不顧危險,駕駛載重貨車強行通過一座危橋。最終造成橋梁坍塌、車上兩人死亡的嚴重後果。近日,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後,以過失致人死亡罪終審判處肇事司機有期徒刑4年半。
2008年3月22日凌晨,河北省定興縣村民陳某駕駛藍色東風牌貨車,滿載樹苗從河北省滿城縣駛往本市寶坻區。當時該車已經嚴重超載,但陳某毫不在意。當其駕車來到寶坻區周良莊鎮某村西側的一座30年前修建的水泥橋前時,不顧該橋設施缺損、橋面存在安全隱患,仍貿然駕車上橋准備通過。這座橋現在已是一座危橋,而且橋北側還有一個大窟窿。汽車剛上去,這座橋就轟然坍塌了。陳某的貨車隨即失去控制,一頭墜入水渠中。
驚恐萬狀的陳某費盡九牛二虎之力,纔從駕駛室裡鑽了出來,而車上的另兩名男子卻被重重地壓在了車下,最終死在了下面。
第二天早晨,一輛25噸的吊車前來營救,但由於陳某的貨車過重,也未能將其吊上來。最後,將樹苗和車輛分離後,貨車纔被吊了上來。據吊車司機估計,陳某貨車與所載貨物重約18噸。一時的莽撞,造成兩人死亡。在對案件進行審查後,檢察機關對陳某提起公訴。寶坻法院經審理後,一審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陳某有期徒刑4年半。判決之後,陳某以量刑過重為由提出上訴。
一中院經審理認為,陳某駕駛超載車輛,未注意行車安全,造成兩人死亡的重大事故,其行為已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原審判決定罪准確,量刑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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