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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規注冊、專業消毒、有償使用、每次一元……』類似的廣告語經常會在飯店的成套消毒餐具上出現。近日,不少市民就這種有償餐具是否涉嫌強制性消費提出疑問。
消毒餐具需另加錢
上周日,市民李女士在和平區濱江道一商廈內的美食城用餐。『商場美食城吃飯的人特別多,等桌的人多了,商家擦洗桌面和撤換餐具就特別緊張,簡直就是蘿卜快了不洗泥。』李女士說,用餐前,店方向顧客提供了一元一套的密封消毒餐具,急於用餐的食客很少拒絕使用這種有償餐具。但點要主食時,李女士發現,盛米飯的瓷碗不是密封在塑膠袋內的消毒餐具。此時,她突然發覺,除飯碗外,她點要的每道菜都盛放於店家的餐盤內,這些餐盤也不是正規的消毒餐具。『兩套餐具混著用,和沒消毒有區別嗎?』李女士深感疑惑。
與李女士持相同意見的食客不在少數。市民周先生稱,三天前他在古文化街附近的一家飯店用餐,他向店家提出了異議,拒絕使用有償消毒餐具,要求使用普通餐具。但對周先生的要求,店家予以拒絕,稱店內沒有普通碗筷。『盛飯的碗不是從密封包裝裡拿出來的,而且餐盤無法更換,怎麼能保證衛生?』此後,周先生向店家索要點菜單,發現餐具計費兩元。很明顯,商家只是針對消毒餐具收費,店內其他餐具的清洗消毒不在市民支付費用范圍之內。『如果無法保證餐桌上的餐具全是密封包裝的消毒餐具,就不該強迫消費者花錢使用消毒餐具。』周先生表示,提供衛生餐具本是商家應盡的義務,如果食客不願接受加價餐具,商家是無權強制加價的。周先生感到自身權益受了侵害。
餐具不潔取證困難
本市衛生監督部門的工作人員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飯店有義務向顧客提供衛生合格的餐具,若消費者發現餐具不潔,應向衛生部門投訴。消毒餐具的出現給衛生部門監管帶來了困難。消毒餐具和普通餐具混用,給投訴者取證帶來困難,例如,在消毒餐具包裝已打開的前提下投訴,監管部門就很難認定不潔物是源自哪套餐具。其次,依照現行《食品衛生法》,被監管主體只有飯店,而餐具消毒公司不在范疇之內,這也給監管帶來了困難。
強制消費讓人不舒服
如今,在一些餐館、酒店消費時,消費者會發現強制性消費無處不在,開瓶費、包間費、空調費、筷子費等搭車收費名目越來越繁多。有的飯店不提供餐巾紙,如顧客需要,就得掏錢買。為什麼餐飲業強制性消費現象如此普遍呢?
很多市民表示,以上問題只要進飯店就會遇到,絕對屬於酒店的強制銷售,讓人感覺不舒服。雖然《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對此無明確規定,但並不表示飯店的做法就是合理的。強制消費導致消費者的選擇權受到侵害。也有市民認為,現在是市場經濟,飯店可以設置強制消費,但市民有選擇或不選擇飯店的權利。
市消協遇強制消費可舉報
市消協的工作人員表示,消法第九條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飯店這種做法其實在客觀上影響了消費者的選擇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規定,消費者『有權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餐飲企業強行收取『消毒碗筷費』等行為涉嫌強制消費,侵害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消費者遇到這樣的情況可向工商或者物價部門舉報。
律師 最低消費屬強制消費
同華律師事務所的婁航律師認為,飯店設定最低消費的行為屬於一種強制消費,違反了合同公平的原則。婁律師說,飯店為消費者提供餐飲服務,是兩個平等的民事主體之間的合同關系,企業或個人開設飯店是一種要約,消費者進飯店消費就與飯店形成了合同關系,形成合同之後告知消費者有最低消費,此行為屬於一種強制消費,違反了合同公平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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