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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衛生部、教育部制定的《醫學教育臨牀實踐管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從昨日起,實習醫生從事臨牀診療活動,須有指導醫師指導,並經得患者同意。記者昨天採訪發現,對於此規定,患者大聲叫好,但實習醫生卻大愁沒實操機會。
醫院:不勉強讓其問診
廣東省中醫院醫教處主任程蘭表示,其實規定《出臺》實施前,醫院就一直要求每個實習醫生都要在指導老師的帶領下對患者進行問診。“只是以前沒有說一定要告知患者,現在則一定按要求辦事。如果患者不同意實習醫生問診,我們絕對不會強迫。”程蘭說。
“該規定以人爲本,是社會的進步。”珠江醫院醫務處管理人員表示,但實習醫生參與臨牀的機會肯定會減少。對此,醫院會加強典型病例的指導,讓指導醫師較全面地講解,增加實習醫生的感性認識。
市民:不敢拿身體開玩笑
記者隨機採訪了20個市民,其中16人表示堅決不願意讓實習醫生看病,或者小病才願意;而只有4個市民願意讓實習醫生問診。
“上次才吃過虧,以後再怎樣我也不會讓實習生幫我看了。”邱女士告訴記者,幾年前她曾因耳水不平衡去某三甲醫院看病,掛了普通醫生的號,但那個醫生正在帶實習生,隨後便把她當作“教具”一樣跟實習生講解,拖了一個多小時也沒說清楚她的病情。
“小病讓實習醫生看看沒關係,他們也要學習和實踐,不過嚴重點的、或者說牙科、手術之類的就不行了。”市民陳小姐說,她明白實習醫生的苦處,但作爲患者,自己確實不敢拿身體開玩笑。
實習醫生:憂實踐受限
“這個規定肯定會讓我們的實踐操作範圍縮小。”曾在中山一院實習過的小孔介紹,自己在實習階段雖然多以“打雜”爲主,例如測血糖、寫病歷等,但依然可以進入手術室,做些縫合、止血等工作。“但是如果告訴患者你是實習醫生,有多少人會答應讓你做呢?”小孔說。
剛進入廣州市第一人民醫院實習的醫學生小馮說:“我能體諒患者的想法,不過如果每個患者都要找主任、副主任,我們沒有鍛鍊的機會,那他們老了誰來接班?”小馮表示,自己在見習階段也曾遭到30%的病人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