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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市社保中心了解到,每年1月份是個人參保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的高峰期。市社保中心有關負責人介紹,不必都趕在1月份繳費。凡截至2008年底參加醫療保險並享受醫療保險待遇的個人參保人員,今年3月15日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不影響1至3月的醫保待遇,這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按有關規定報銷;4月份以後繳納醫療保險費的,須連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滿6個月後,再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據介紹,個人參保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須有本市城鎮戶口,包括與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的人員;以非全日制、臨時性和彈性工作等靈活就業形式實現就業的人員;自主創業、自謀職業的人員。辦理個人繳費需要攜帶的證件材料:首次參保的,攜帶戶口本原件、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張;續接繳費的,攜帶身份證原件、《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醫療保險證》等相關資料。個人參保人員應先到銀行把錢存入銀行卡內,再帶銀行卡到所在社保分中心刷卡繳納社會保險費。繳費時間為每月15日前,個人可選擇按月繳費,也可按季、半年或年預繳社會保險費,但預繳不能跨年度。
據悉,個人參保人員醫療保險連續中斷繳費不超過3個月的,中斷期間補繳費後給予待遇補支付;中斷繳費超過3個月再次參保的,享受醫療保險待遇等待期為6個月,中斷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不予補支付。2009年個人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為下限1360元、上限3520元,繳費比例為20%,月繳費額為272元至704元,年繳費額為3264元至8448元;個人繳納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基數為1895元,繳費比例為6.3%,月繳費額為119.39元,年繳費額為1432.68元。個人參保人員還應在年度內首次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同時,一次性繳納2009年度大額醫療費救助金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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