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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今年1月1日起,塘沽區調整了農村五保戶的供養標准,使塘沽區94名農村五保戶的供養標准不低於當地村民的生活水平。
按照相關規定,從今年1月1日起,塘沽區的農村五保戶供養標准適當提高。調整標准為,集中供養標准由原每人每年5400元調整為9600元(相當於每人每月800元);分散供養標准由原每人每年3600元調整為4800元(相當於每人每月400元)。
記者從塘沽區民政局救災救濟科了解到,目前塘沽區共有農村五保戶94人,其中集中供養的農村五保戶是36人,散戶供養的農村五保戶是58人。為確保農村五保戶對象供養資金及時足額地發放,將委托郵電局按季度代發農村五保戶對象的供養資金。每個季度的第一個月的10日前,將五保戶供養資金送到五保戶手中,集中供養的五保戶供養資金將直接撥付給區民政局,由民政局按月撥付給農村養老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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