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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通訊員馮兆君):記者從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按照市委、市政府《關於開發區和塘沽區實行全市統一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方案》要求,日前,本市召開塘沽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與全市制度統一的動員大會,從2009年1月1日開始,塘沽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與全市企業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現統一。按照『制度平穩銜接,參保人員待遇基本不降低』的原則,原參加塘沽醫保的參保人員將執行全市統一的醫療保險制度。原塘沽區參保患者將實現在全市范圍內醫保定點醫院就醫看病,聯網結算,參保人員醫療保障更加充分。這是市委、市政府為塘沽區人民辦的又一件實惠百姓的民生大事。
為切實做好塘沽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與全市制度的統一工作,塘沽區人民政府、市勞動保障局聯合制定了《塘沽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與全市制度統一的實施意見》。從2009年1月1日起,塘沽區醫保實現與全市醫療保險統一制度、統一政策、統一征繳、統一管理。從2009年1月份起,塘沽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征繳與全市政策統一,繳費比例與全市一致。按照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為基數,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規定比例繳費。從2009年1月份起,塘沽區參保人員發生的醫療費用,按照全市統一政策標准支付。對於用人單位依照『統賬結合』模式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全市統一規定比例劃轉個人賬戶。
2009年1月1日後,塘沽區新參保的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按照全市統一醫療保險政策執行。對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參加塘沽區基本醫療保險,並自2009年1月1日起繼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大額醫療救助費的人員,將由塘沽區對醫保歷年結餘基金設立專門賬戶管理,采取『普遍補助與重點補助相結合』的辦法,專項用於制度統一過程中這部分人員醫保待遇水平的銜接。同時,設立特殊風險金,用於解決制度統一過程中出現的特殊情況。在塘沽區歷年統籌結餘基金補助允許的情況下,用3年時間逐漸過渡。
據介紹,塘沽區是國務院確定的醫療保險制度試點地區之一,在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中,塘沽醫保改革試點,先行先試,開拓進取,從1995年塘沽醫保制度建立以來,經過14年的實際運行,經歷了從無到有,從小到大的艱苦探索,形成了具有塘沽區特色的醫療保障制度,有效地促進了塘沽區經濟社會發展,有力地保障了塘沽區參保人員的基本醫療,積累了豐富的醫療保險服務和管理經驗,為全市醫療保險制度的全面建立和順利推進奠定了基礎,為國家和本市醫療保險事業的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
塘沽區醫保制度與全市統一後,醫療保險的經辦服務模式、經辦流程和網絡體系都發生了較大的變化。為此,市勞動保障部門負責人要求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要認真做好統一制度中的醫療保險經辦服務的銜接工作,樹立『把方便留給群眾、把麻煩留給自己』的服務意識,與塘沽區醫保管理部門密切合作,做好耐心細致的解釋工作,以優質、快捷、高效的醫療保險經辦服務,為統一制度做出積極貢獻。
據了解,過去在濱海新區內存在塘沽區、開發區和全市三種醫療保險制度,既不利於勞動力的流動,也不適應濱海新區開發開放的需要,不能最大效能的發揮醫保制度的保障作用。為了促進濱海新區的開發開放,今年7月1日,開發區醫療保險制度與全市醫保制度實現統一,全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管理職能移交勞動保障部門統一管理。從2009年1月1日起,塘沽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與全市醫療保險制度實現統一,這標志著本市醫療保險制度實現了真正意義上的全市統籌。統一規劃,統籌發展全市醫保制度,將有利於完善全市醫療保險制度體系,增強參保人員享受醫保待遇的公平性,最大限度地發揮醫療保險制度的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