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寶鋼集團工業公司原黨委書記蘇飛虎和蔡國穎同居16年,卻一直沒領結婚證。16年後,蘇飛虎和別的女子領證成婚,與蔡國穎分手時,提出補償她133萬元,並寫下一張欠條。在支付了26.5萬元之後,蘇飛虎反悔了。為追討剩餘款,蔡國穎將蘇飛虎起訴到了法院。一審判決下達,蔡國穎敗訴。2008年12月19日,蔡國穎向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老公入獄,女子與老公部下同居
蔡國穎的前夫端木是寶鋼集團的一位老總,夫妻倆過著美滿的小康生活。蘇飛虎曾是端木手下的一位普通職工,他的公關能力很出色,和端木一家相處得十分融洽。
1989年,端木因為經濟問題被捕,被判刑13年。同年,蔡國穎的父親生了一場重病,雙重打擊令蔡國穎也大病一場。蔡國穎說:『在我家最困難的時候,蘇飛虎跑進跑出,為端木的事、為我老父的病情、為我的病情忙乎著,給了我們家無微不至的關懷。』經歷這一切後,蔡國穎和蘇飛虎之間的感情迅速昇溫,兩人開始出雙入對。
蔡國穎比蘇飛虎大8歲,和前夫的婚姻關系沒有解除,還帶著與前夫所生的一個兒子,蔡國穎和蘇飛虎兩人的親密關系遭到了雙方家庭的強烈反對。蔡國穎說,『盡管如此,蘇飛虎還是非常堅定地與我走到了一起。1990年元旦後,蘇飛虎搬到我們家居住。』
同居期間,男方爬昇至黨委書記
據蔡國穎介紹,此後,她每個月都和蘇飛虎雙雙去監獄探望端木。端木在監獄裡表現出色,先後兩次被批准回家探親。但是,當端木回到家看望妻兒時,纔發現自己的家已經被部下佔去了,只有強忍下傷痛住進了旅館。
1996年,端木提前出獄。為了妻子和兒子的幸福,他與蔡國穎辦了離婚手續,同時離開了傷心之地——寶鋼集團。此後,蔡國穎及家人開始催促蘇飛虎,希望他能正式與蔡國穎登記結婚。『蘇飛虎總是答應說,你放心,到時候我自然會做安排的。』蔡國穎說。與蔡國穎同居期間,蘇飛虎的事業節節向上,他從辦事員、工段長、副科長、科長一直做到寶鋼工業公司黨委書記。1998年,他讓原本在商店做營業員的蔡國穎辭掉工作,回家相夫教子。這讓蔡國穎覺得,要是自己一直揪住結婚登記這件事不放,那實在是太不信任『丈夫』了。
同居16年,『老公』卻與他人結婚
誰知道,『家裡』紅旗不倒,外面彩旗飄飄。『2006年春節,我突然接到朋友電話,說蘇飛虎和另外一名女子已經於2006年元旦那天登記結婚了。還聽說他們已經熱戀了好幾年,以新婚妻子的名義買了房、買了車……』蔡國穎說到此處痛哭流淚。
2006年6月11日,蘇飛虎正式和蔡國穎分手。蘇飛虎說:『家裡所有東西,除了我的衣服,其他的一分錢、一樣東西我都不要,全部留給你。我的工資卡裡還剩13萬元也歸你,另外,我再補償你120萬元。』
為此,蘇飛虎委托朋友徐山寫下一張欠條給蔡國穎。但在先後補償了13.5萬元後,蘇飛虎拒絕繼續付款。蔡國穎便提起訴訟,把蘇飛虎告了。
一審判決,法院不支持同居分手費
開庭中,蘇飛虎不承認120萬元欠條是他委托徐山所寫。蘇飛虎認為,自己和蔡國穎之間沒有事實上的債權債務關系,他為了與原告解除同居關系,曾經提出給予一些補償,但並未明確過給多少。
一審判決下達,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判決蔡國穎敗訴。法院認為,兩人未經結婚登記的同居關系,不受法律保護。蘇飛虎為解除這種同居關系所承諾的『補償』,其性質屬於不可強制執行的債權或債務。對於蘇飛虎已經支付的13.5萬元,法院認為這是蘇飛虎的自願行為,予以認可。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網友評論 2 條,查看全部 | ||||
完全是利用人家孤兒寡母
爲什麼我們總是提拔這些沒有道德,不講感情和人格的敗類呢?邊腐敗,邊提拔到底是哪裏出了問題?組織部門難道對一個幹部一點也不瞭解,不知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