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孫海山(右二)回望哭泣的妻子(左二)。
33歲的已婚男子孫海山,不堪被情人宋某『逼婚』而將其掐死,千裡迢迢拋屍到山東老家(本報1月18日曾報道)。昨天,孫海山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市一中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這是因為遭其背叛的妻子積極賠償被害人家屬,纔使其免予死刑。
事發前,孫海山是華電淄博熱電有限公司的一個小負責人。2006年7月,他與在山東一家星級酒店當前廳經理的女子宋某相識,隨後兩人發展成情人關系。2007年,孫海山被借調到北京的上級單位工作,宋某多次到北京探望。2007年11月,宋某來京找他時,提出結婚,並要打電話跟孫海山的妻子『談判』。孫海山放不下自己的家庭,兩人因此發生激烈爭吵。情急之下,孫海山掐住了情人的脖子,造成宋某死亡。『我沒想殺死她,』法庭上,孫海山辯解說,『她有心髒病,我只想讓她安靜下來』。
事發後,孫海山買了一個大箱子,將宋某的屍體裝在裡面。他向單位請假後,包了一輛汽車,帶著箱子千裡迢迢跑到山東某地,將箱子扔到當地一垃圾場。10多天後,與宋某失去聯系的家人報警。
市一中院審理後查明,2007年11月17日凌晨,孫海山在甘肅省電力公司北京辦事處內與女友宋某發生爭執,扼壓宋某頸部致其機械性窒息死亡。法院認為孫海山已構成故意殺人罪。
案發後,孫海山的妻子為了保住丈夫的性命,傾其所有積極賠償了死者父母27萬餘元。法院鑒於其積極賠償被害人家屬的經濟損失,對孫海山酌情予以從輕處罰,一審判處孫海山無期徒刑。聽到判決結果後,孫海山的妻子哭倒在家人懷裡。被帶出法庭時,孫海山回頭望著旁聽席上的妻子,眼圈通紅。